2017年

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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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2017-02-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51 证券简称:飞乐音响 编号:临2017-012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仅为协议双方根据合作意向,经友好协商达成的框架性约定,该协议所涉及的具体事宜需另行签订相关具体合作协议。最终合作协议能否签订及能否通过公司相关审议程序存在不确定性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协议所涉及的智慧城市产业基金、产业基金所投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金融租赁、供应链融资、资金结算、资本市场业务等方面的合作仍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能否具体开展上述合作,均存在不确定性。

合作双方仅就协议所涉及的各项合作业务进行了初步接洽,但未形成具体规划。上述业务开展的技术、资金、人员等实施条件需待双方正式确定合作并在具体规划出台后方能研究确定。截至目前,上述合作无任何实质性进展。

公司与贵阳银行共同设立产业基金需要另行签订相关协议,最终协议能够签订以及能否通过公司相关审议程序,存在不确定因素。截至目前,产业基金尚未成立。本协议各方尚未就产业基金规模、投资人及投资比例、资金来源、出资进度、管理模式、投资模式等涉及产业基金的具体模式和相关内容进行协商。产业基金是否可以成功设立、募集并完成备案登记,均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存在未能寻求到合适的投资项目而无法成立产业基金的可能性。同时,产业基金投资后也存在因决策失误或行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项目实施后不能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

截至目前,公司仅就拟承接的智慧城市项目与贵阳银行进行过初步研究。双方后续将对产业基金拟投资的智慧城市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待相关决策程序审议通过后,方能确定投入的金额、份额和进度。且大多数智慧城市项目投资周期长,在投资过程中可能受到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周期、投资标的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导致投资收益达不到预期的风险。鉴于目前存在上述多种不确定因素,因此公司尚无法预测本次合作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带来的长期影响。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2月22日发布了《公司关于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编号:临2017-010),披露了公司与贵阳银行拟在智慧城市产业方面开展全面深入合作。当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战略框架协议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19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对相关问题进行回复并予以披露。

现就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问题一、该框架协议不仅涉及500亿元规模的智慧城市产业基金,还涉及产业基金所投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金融租赁、供应链融资、资金结算、资本市场业务等方面的合作。请公司结合目前主营业务,说明上述业务与公司主营的关联度、公司开展协议所涉及业务的战略考虑以及各项业务领域的具体规划,并核实公司开展上述相关业务是否具备技术、资金、人员等方面的实施条件。同时,请公司结合上述业务规划的目前进展,充分进行风险提示。

答复:

公司所处行业为照明行业,目前照明行业正处于一个转型发展期,公司2014年、2015年两次重组完成后,致力于从传统照明制造型企业向提供智慧城市整体照明解决方案的现代服务型制造企业转型,通过产品和服务融合,以智慧城市为业务平台,以智慧路灯网为业务抓手,积极开拓业务范围和渠道,力争成为国内一流的照明解决方案服务商。

本次与贵阳银行签署战略框架协议所涉及的智慧城市产业基金,以及产业基金所投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金融租赁、供应链融资、资金结算等方面的合作和资本市场业务合作,均是根据公司战略定位,围绕公司以智慧照明为核心的智慧城市项目开展相关业务。智慧城市产业基金是支持飞乐音响在智慧城市领域的产业发展,与公司主营业务密切相关。

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仅为协议双方根据合作意向,经友好协商达成的框架性约定,该协议所涉及的具体事宜需另行签订相关具体合作协议。最终合作协议能否签订及能否通过公司相关审议程序存在不确定性因素。

本次协议所涉及的智慧城市产业基金、产业基金所投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金融租赁、供应链融资、资金结算等方面的合作以及资本市场业务合作仍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能否具体开展上述合作,均存在不确定性。

合作双方仅就协议所涉及的各项合作业务进行了初步接洽,但未形成具体规划。上述业务开展的技术、资金、人员等实施条件需待双方正式确定合作并在具体规划出台后方能研究确定。截至目前,上述合作无任何实质性进展。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问题二、鉴于公司本次披露的为框架协议约定,且涉及产业基金合作,请严格按照本所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九十七号 上市公司签订战略框架协议公告》以及《上市公司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事项信息披露业务指引》的要求充分披露相关内容,并就相关不确定性事项逐项作出风险提示。

答复:

公司2017年2月22日发布的《公司关于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编号:临2017-010)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签订战略框架协议公告的相关指引进行了披露,《战略合作协议》主要内容已在临时公告中披露。

鉴于目前,《战略合作协议》所涉及的产业基金内容为:“基金管理人由公司与贵阳银行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基金总规模不超过500亿元,基金存续期30年,贵阳银行牵头金融机构认购A类份额(优先级),飞乐音响牵头机构认购基金B类份额(劣后级),基金采用结构化设计,A:B=4:1。但最终产业基金的具体合作条件,应当以双方正式批准并签署的相关协议或合同约定为准。”

《战略合作协议》为框架协议。截至目前,公司未就产业基金与贵阳银行达成任何具有法律效力的投资协议或合资协议。基金规模不超过500亿元仅为战略合作意向,待正式投资协议或合资协议起草完毕后履行公司相关决策程序。

按照《上市公司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事项信息披露业务指引》的要求,需要就产业基金披露(1)私募基金的基本情况(2)关联关系(3)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4)投资基金的管理模式(5)投资基金的投资模式等内容。由于截至目前双方未就产业基金达成或签订相关协议,因此上述内容均无法确定。公司将待产业基金协议正式签订时,按照《上市公司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事项信息披露业务指引》要求,逐项披露具体内容。

风险提示:

公司与贵阳银行共同设立产业基金需要另行签订相关协议,且需要履行公司相关决策程序。最终协议能否签订,尚存在不确定性。

截至目前,产业基金尚未成立。本协议各方尚未就产业基金规模、投资人及投资比例、资金来源、出资进度、管理模式、投资模式等涉及产业基金的具体模式和相关内容进行协商。产业基金是否可以成功设立、募集并完成备案登记,均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存在未能寻求到合适的投资项目而无法成立产业基金的可能性。同时,产业基金投资后也存在因决策失误或行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项目实施后不能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问题三、公司拟设立的智慧城市产业基金规模高达500亿元,存续期30年。公告披露,协议的签署对公司2017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请结合未来公司可能投入的金额、份额、进度等,充分评估该协议所涉及合作事项对公司的长期影响,并就其不确定性作特别风险提示。

答复:

由于协议双方在智慧城市领域的投资具有广阔的合作领域和共同的战略关注点,双方合作将有利于发挥各自优势,促进各自业务的健康发展。本《战略合作协议》中提及的“智慧城市产业基金总规模不超过500亿,基金存续期30年”仅为根据目前国内智慧城市整体市场规模所做的初步规划,尚无确定的投入金额、份额、进度等。如简单按30年平均投资进行测算,则对公司而言,每年投入金额数量并不重大。智慧城市产业基金将根据公司未来智慧城市项目承接的情况,确定具体的投入金额、份额和进度等。产业基金的投资期,将视投资项目的建设运营周期而确定。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公司仅就拟承接的智慧城市项目与贵阳银行进行过初步研究。双方后续将对产业基金拟投资的智慧城市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待相关决策程序审议通过后,方能确定投入的金额、份额和进度。且大多数智慧城市项目投资周期长,在投资过程中可能受到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周期、投资标的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导致投资收益达不到预期的风险。鉴于目前存在上述多种不确定因素,因此公司尚无法预测本次合作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带来的长期影响。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本《战略合作协议》所涉及的内容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2月24日

证券代码:600651 证券简称:飞乐音响 编号:临2017-013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复牌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2月22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战略框架协议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19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收函后,公司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对《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回复,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7年2月22日及2月23日停牌。

公司对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问题进行了逐条回复并于2017年2月24日对外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12)。

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7年2月24日起复牌。

特此公告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