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642 证券简称:荣之联 公告编号:2017-016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东辉先生、吴敏女士提交的《简式权益变动书》,现将有关情况提示如下:
一、股东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自2014年12月31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书至2017年2月23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王东辉先生、吴敏女士累计减持股份22,09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3%;王东辉先生、吴敏女士通过资产管理计划共同增持公司股份3,396,2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3%;在此期间,由于公司出现了实施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非公开发行股份等增减总股本的情况,导致王东辉先生、吴敏女士所持股份比例被动稀释2.03%。综上所述,王东辉先生和吴敏女士持股比例由35.81%降至30.48%,累计降低5.3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主动减持变动情况
■
(二)增持变动情况
■
(三)公司总股本变化被动稀释变动情况
1、公司股权激励预留部分520,000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5年1月19日,上市日期为2015年3月9日。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99,109,107股增加至399,629,107股,王东辉、吴敏持股比例及变动情况如下:
■
2、2015年6月11日,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403,400股回购注销完成。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99,629,107股减少至399,225,707股,王东辉、吴敏持股比例及变动情况如下:
■
3、2015年11月2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24,934,695股并于2015年12月9日上市,公司总股本由399,225,707股增加至424,160,402股,王东辉、吴敏持股比例及变动情况如下:
■
4、2016年6月24日,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以公司总股本424,160,402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24,160,402股增加至636,240,603股,王东辉、吴敏持股比例不变,具体情况如下:
■
5、2016年8月16日,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471,075股回购注销完成,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636,240,603股减少至635,769,528股,王东辉、吴敏持股比例及变动情况如下:
■
二、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减持完成后,王东辉先生、吴敏女士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将督促王东辉先生、吴敏女士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人曾作出的相关承诺履行情况如下: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曾做出股份锁定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2011年12月20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上述承诺已于2014年12月20日到期,已实际履行完毕。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东辉先生及其配偶吴敏女士本次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2)王东辉先生作为公司董事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上述承诺还在继续履行中,本次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2、公司于2015年7月13日发布《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和部分董事、高管计划增持公司股票以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王东辉先生承诺如下:1)承诺增持公司股票金额不低于8,900万元,截止2016年7月13日,公司控股股东王东辉先生、吴敏女士通过资产管理计划以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完毕公司股份,增持金额89,001,227.72元,并承诺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转让该增持股份。上述承诺已于2017年1月13日到期,已履行完毕。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东辉先生严格遵守承诺。2)承诺自2015年7月8日起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上述承诺已于2016年1月7日到期,已履行完毕,公司控股股东王东辉先生严格遵守承诺。
三、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42 证券简称:荣之联 公告编号:2017-017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翊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翊辉投资”)函告,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已办理质押的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翊辉投资持有公司股份62,247,79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79%,翊辉投资累计质押所持公司股份数量为60,956,2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7.93%,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59%。
四、盈利预测补偿承诺
2013年,公司通过向翊辉投资等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收购北京车网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车网互联”)75%股份,翊辉投资持有的公司股份自2013年11月28日上市,目前已满36个月的锁定期,但由于尚未完成最后一次盈利预测补偿和减值补偿,因此尚未进行解锁并流通。
2013年6月5日公司与翊辉投资等交易对方签署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根据该协议翊辉投资等4名交易对方承诺车网互联2013年、2014年、2015年、2016年净利润预测值分别为6,276万元、8,312万元、10,910万元和13,733万元。车网互联在2013年、2014年、2015年和2016年任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实际净利润数未能达到预测净利润数,应以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向公司足额支付补偿,具体补偿约定如下:
每年补偿的股份数量=(截至当期期末累积预测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2013年、2014年、2015年和2016年各年的预测净利润较2012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指车网互联2012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48.69万元)增加数总和×认购股份总数-已补偿股份数量。此外,在2016年度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公司有权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对车网互联做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如果车网互联75%股权的期末减值额÷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最终收购价格〉补偿期限内已补偿股份总数÷认购股份总数,公司有权要求交易对方以其拥有的股份向公司一次性进行减值补偿,应补偿股份的计算公式为:车网互联75%股权期末减值额÷原协议约定的每股发行价格-补偿期限内已补偿股份总数。
本次被质押冻结的股份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股份补偿,有可能出现股份质押影响业绩补偿的潜在风险。车网互联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6,542.87万元、8,337.48万元、11,130.17万元,均完成了业绩承诺。截止目前车网互联正常经营,2016年三季度净利润较上年同期稳定增长,2016年全年业绩正在审计。
翊辉投资本次质押股份为2017年1月26日解押的部分股份,再质押原因为调整质权人,而非新的融资需求。公司也与翊辉投资进行了沟通,翊辉投资承诺在最后一次盈利预测补偿和减值补偿完成前,不再因新的融资需求质押其持有的剩余股份,并且若出现股份质押影响业绩补偿的情况,以现金方式进行足额补偿。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