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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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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第2期超短期融资券
发行的公告

2017-02-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东方航空 公告编号:临2017-012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第2期超短期融资券

发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7年2月23日,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2017年第2期超短期融资券(以下简称“本期融资券”)的发行。本期融资券发行额为人民币20亿元,期限为90天,单位面值为100元人民币,年利率为3.60%。

本期融资券由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向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融资券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归还银行借款和补充营运资金。本期融资券发行的有关文件已在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上公告。

本期融资券的发行根据公司于2016年4月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6]DFI12号)实施。根据《接受注册通知书》,公司自2016年4月18日起2年内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和永续票据。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东方航空 公告编号:临2017-013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第12期超短期融资券兑付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保证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2016年度第12期超短期融资券(债券简称:16东航股SCP012,债券代码:011699914)付息兑付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付息兑付资金,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人: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第12期超短期融资券

3.债券简称:16东航股SCP012

4.债券代码:011699914

5.发行总额:人民币20亿元

6.发行期限:270天

7.年利率:2.80%

8.还本付息方式: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9.到期日:2017年3月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二、兑付办法

托管在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务融资工具,其付息/兑付资金由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划付至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债务融资工具付息日或到期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划付资金的时间相应顺延。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应在付息/兑付前将新的资金汇划路径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因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未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而不能及时收到资金的,发行人及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三、本次兑付相关机构

1、发行人: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史冬元

联系方式:021-22330787

2、主承销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邹梦婷、孙佳圣

联系方式:010-67596478/67596380

3、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部门:运营部

联系人:谢晨燕、陈龚荣

联系方式:021-23198708/23198682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