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3月2日

查看其他日期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
公告

2017-03-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27 证券简称:千禾味业 公告编号:临2017-017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26,595,136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7年3月7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2016年02月06日,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57号)核准,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00,000股,并于2016年3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总股本为120,0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为160,000,000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限售股股东为北京宽街博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宽街博华”)、眉山市天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眉山天道”)、眉山市永恒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眉山永恒”)、广东温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温氏”)。锁定期自公司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现锁定期即将期满,该部分限售股共计26,595,136股,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于2017年3月7日(星期二)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160,00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0,00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20,000,000股。

本次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总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限售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公司股东北京宽街博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承诺如下: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由他人代持北京宽街博华投资中心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并就减持意向承诺如下:

“(1)减持条件:符合中国法律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2)减持时间:本企业将遵守持股流通限制的相关规定,在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减持发行人A股股票;

(3)减持方式:以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方式;

(4)减持价格:若本企业现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的两年内减持的,届时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若发行人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5)减持数量:在锁定期届满后一年内累计减持数量不超过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股数的70%;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累计减持数量不超过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股数的100%;

(6)减持公告:本企业将在减持前提前将具体的减持计划书面方式告知发行人,由发行人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

若本企业未能按照上述承诺事项履行承诺,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企业的现金分红中与本企业违反承诺减持股份所得收益金额相等的部分收归发行人所有。”

公司其他股东眉山市天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眉山市永恒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广东温氏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严格履行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

1、千禾味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限售股份持有人均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相关承诺;

2、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数量和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3、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26,595,136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7年3月7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注1:通过眉山天道间接持有公司2,547,210股股份的伍学明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注2:通过眉山天道、眉山永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刘德华、何天奎、徐毅、朱云霞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同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伍学明、刘德华、何天奎、徐毅、朱云霞承诺:

“上述承诺期满后,在本人任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25%,且在离任后的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所持有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如本人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

若本人离职或职务变更的,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因此,在上述股份解除限售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伍学明、刘德华、何天奎、徐毅、离任董秘朱云霞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八、上网公告附件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 3 月 2 日

证券代码:603027 证券简称:千禾味业 公告编号:临2017-018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现金管理额度及范围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增加不超过7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现金管理范围包括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以及国债逆回购,同时不再对首次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即由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对额度不超过7,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11,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调整为“使用额度不超过1.8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以及国债逆回购”。在上述额度内,该类资金可以自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批准实施。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7年1月6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前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的理财产品,并按期收回了部分理财资金本金和收益,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2017年2月28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购买了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的理财产品,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2017年2月28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购买了华泰证券的理财产品,产品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华泰紫金月月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理财币种:人民币

3、认购金额: 1,000万元(大写:壹仟万元整)

4、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组合投资类

5、产品期限:28天

6、产品起息日:2017年3月1日

7、预计到期日:2017年3月28日,到期手动赎回

8、预计年化收益率:4.17%

9、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10、产品风险水平:低风险

11、产品投资范围:主要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金融债、政策性金融债、企业债 、公司债、可转债、可分离债、中小企业私募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含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等经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批准发行的各类债务融资工具)、证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分级基金的优先级份额、保证收益及保本浮动收益商业银行理财计划、现金、银行存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投资品种。

可投资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持有可转债转股所得的股票、因所持股票所派发的权证以及因投资可分离交易可转债而产生的权证,但不可直接从二级市场上买入股票和权证。可投资于混合型基金、保本基金。可以参与融资融券交易,也可以将其持有的证券作为融券标的证券出借给证券金融公司。可参与股票质押式回购,股票质押式回购的质权人登记为管理人,由管理人负责交易申报、盯市管理、违约处置等事宜。

12、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华泰证券无关联关系。

二、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华泰证券的华泰紫金月月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理财产品,安全性高、预期收益较好,风险可控。通过上述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风险应对措施

1、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上述理财产品投向,在投资理财产品期间,公司将与华泰证券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安全。

2、公司审计部将对上述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截止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含本公告披露的购买理财产品金额1,000万元)为16,000万元,全部为闲置自有资金。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