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合力泰 公告编号:2017-015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2月2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关于对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8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后,公司高度重视,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公司针对相关内容及时展开自查并询问了实际控制人,具体说明如下:
1、请补充披露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的筹划过程,你公司在信息保密和防范内幕交易方面所采取的具体措施,并按照《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7.7.18条的要求及时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的自查报告;
回复:
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2月21日(星期二)下午股票交易收市后,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文开福先生提交的关于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案,2017 年2月22日,实际控制人、预案提议人文开福先生以通讯方式召集五名董事会成员(董事会总人数 9 人,已超过半数)进行商讨,一致认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文开福先生提议的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股本规模、经营业绩、发展前景和未来增长潜力,预案内容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该提议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有利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该提议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本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作出的相关承诺。一致同意该预案。
本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
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时报备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公司证券事务部根据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于2月 22日下午以直通车方式提交披露了《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7-013),保证了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公开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第 7.7.18 条的要求,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前一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向深交所报送了自查报告,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近亲属有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2、本次分配预案预披露前三个月内投资者调研的详细情况;
回复:
本次分配预案预披露前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投资者调研的情况。
3、请补充披露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是否经过财务测算,是否超过公司可分配范围;
回复:
根据公司2017年2月23日披露的《2016年度业绩快报》报备财务报表(未经审计),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本公积604,302.71万元(其中母公司财务报表资本公积806,582.90万元),本次公司利润分配方案预案拟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4,692,466,014.00股,均由公司发展过程中形成的股本溢价构成。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564,155,338股,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金额预计不会超过 2016 年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
综上所述,公司具备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可以满足高送转方案,不会否超过公司可分配范围。
4、你公司认为应予说明的其它事项。
回复:
公司不存在其他应当说明或披露的事项。
特此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