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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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7-03-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155证券简称:新城控股编号:2017-029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7年3月3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振华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董事王振华、章晟曼、吕小平、王晓松、梁志诚、陈德力和独立董事曹建新、Aimin Yan、陈文化参加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2017年3月3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富域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提请增加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提案的函》,提议对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原《关于公司2017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作部分调整并形成临时提案《关于公司2017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已审议通过该提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提案主要内容为:2017年度,公司预计在2016年12月31日担保余额的基础上,净增加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225.02亿元,其中,对全资子公司的净增加额度为197.00亿元,对控股子公司的净增加额度为28.02亿元。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城控股关于公司2017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2017-03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部分议案的议案》。

2017年3月3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富域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提请增加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提案的函》,提议对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原《关于公司2017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作部分调整并形成临时提案《关于公司2017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已审议通过该提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上述原因,董事会决定取消原《关于公司2017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不再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2017年2月23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2017年2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城控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17-022)。

根据《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决定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补充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关联董事梁志诚、陈德力已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四日

证券代码:601155证券简称:新城控股编号:2017-030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7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子公司(含其下属公司,下同)。

●本次为公司子公司净增加的担保额度为225.02亿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76.64亿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7年2月23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2017年3月3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富域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提请增加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提案的函》,提议对原担保计划作部分调整并形成临时提案《关于公司2017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于同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提案,同意将本提案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取消原《关于公司2017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公司2017年度预计担保额度为:在2016年12月31日担保余额76.64亿元的基础上,净增加225.02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对全资子公司的净增加额度为197亿元,对控股子公司的净增加额度为28.02亿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及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一)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子公司,2017年度预计新发生担保事项及被担保人情况请见附表;

(二)上述担保对象的范围包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

(三)上述担保的有效期自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至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四)上述担保事项是基于对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基于可能的变化,在年度担保计划范围内,被担保方为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调剂给其他全资子公司使用;被担保方为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调剂给其他控股子公司使用。

(五)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及范围内签署相关的法律文件。

在超出上述担保对象及额度范围之外的担保,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另行履行决策程序。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7年3月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17年度预计担保额度是结合公司2016年度担保情况及公司2017年度经营计划所制定,有利于满足现阶段业务需求,有利于公司的稳定持续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该事项并认为:公司制定2017年度预计担保额度是为了确保公司及公司子公司2017年度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健发展,满足其融资需求。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根据目前开发项目的经营情况和未来项目开发计划,各公司有完善的还款计划,有能力偿还各自借款,并解除相应担保,公司承担的担保风险可控,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2017年度预计担保额度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金额为216.01亿元,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金额为76.64亿元,上述数额分别占本公司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31.97%、46.82%,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四日

附表:2017年度预计新发生担保事项及被担保人情况

证券代码:601155证券简称:新城控股公告编号:2017-031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取消议案、

增加提案及补充议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2、 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3月17日

3、 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二、 取消议案、增加临时提案及补充议案的情况说明

1、取消议案的情况说明

(1)取消议案名称

(2)取消议案的原因

2017年3月3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富域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提请增加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提案的函》,提议对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7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作部分调整并形成临时提案《关于公司2017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已审议通过上述提案。

基于上述原因,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取消原《关于公司2017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不再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取消议案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富域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17年2月25日公告了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公司61%股份的股东富域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在2017年3月3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2017年3月3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富域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提请增加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提案的函》,提议对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7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作部分调整并形成临时提案《关于公司2017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于2017年3月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提案,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该项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城控股关于公司2017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2017-030)。

3、补充议案的情况说明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2017年2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新城控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17-022)。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补充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除了上述更正补充事项外,于2017年2月25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更正补充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 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7年3月17日14:00点

召开地点:上海市普陀区中江路388弄6号新城控股大厦A座公司会议室

2、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3月17日

至2017年3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4、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会议上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2月25日、2017年3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以及公司后续将披露的股东大会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2、议案13、议案14、议案15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2、议案13、议案15、议案1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议案9、议案12、议案1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富域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常州德润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股东大会召集人取消议案的有关文件

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155证券简称:新城控股编号:2017-032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

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7年2月25日披露的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出具的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7)第0317号《关于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专项报告”)之《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情况表”)中,关联方西藏新城悦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欠本公司其他应收款的部分项目表述不准确,现进行更正如下:与本公司关系由“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更正为“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往来形成原因由“代垫款项及资金往来”更正为“租金收入”,往来性质由“非经营性往来”更正为“经营性往来”。

根据上述更正事项,本公司重新出具了《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普华永道亦重新出具了《关于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7)第0731号),上述重新出具的情况表和报告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特此更正。

由此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