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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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深圳爱众资本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2017-03-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临 2017-027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深圳爱众资本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协议类型:合伙协议

2、认缴出资:15000 万元

3、投资标的:成都中植嘉恒爱众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4、履约的风险及不确定性:本协议仅为各方开展合作的指导性文件,本协议中其他募集资金尚可能存在不能到位的情况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爱众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众资本”)通知,爱众资本已与深圳爱众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众投资基金”)、湖州中植嘉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植嘉恒投资”)、湖州嘉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恒投资”)签署了《成都中植嘉恒爱众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同时,成都中植嘉恒爱众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于2017年03月07日取得营业执照。现将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1、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深圳爱众资本发起设立中植嘉恒—爱众投资公用事业基金的议案》,为实现公司外延式扩张发展,抓住资本市场机遇,结合国家“十三五”发展规划中积极鼓励地方通过设立产业引导基金带动地方产业调整和加大基础设施投入的大背景,会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爱众资本或指定第三方联合中植嘉恒投资共同发起设立中植嘉恒-爱众投资公用事业基金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中植嘉恒-爱众资本投资基金”),基金首期规模暂定 10 亿元,根据实际项目情况按进度出资,深圳爱众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双基金管理人之一参与基金的管理,并授权爱众资本经营层全权处理基金发起及设立相关事宜。

2、目前进展

已签署《成都中植嘉恒爱众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且成都中植嘉恒爱众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已于2017年03月07日取得营业执照。

二、协议主要内容:

1、协议方:

(1)有限合伙人:深圳爱众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有限合伙人:湖州嘉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普通合伙人:深圳爱众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普通合伙人:湖州中植嘉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公司名称

成都中植嘉恒爱众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3、公司经营范围

项目投资;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

4、出资方式及缴付期限:

(1)有限合伙人:深圳爱众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以货币出资 15000 万元,总认缴出资 15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9.67%,缴付期限:2021 年 12 月 31 日。

(2)有限合伙人:湖州嘉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以货币出资 15000 万元,总认缴出资 15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9.67%,缴付期限:2021 年 12 月 31 日。

(3)普通合伙人:深圳爱众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货币出资 100 万元,总认缴出资 1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0.33%,缴付期限:2021 年 12 月 31 日。

(4)普通合伙人:湖州中植嘉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以货币出资 100 万元,总认缴出资 1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0.33%,缴付期限:2021 年 12 月 31 日。

5、协议生效条件: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三、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深圳爱众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50000 万元

2、法定代表人:何非

3、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

4、经营范围: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以上均不含限制项目);投资兴办实业(不含国家限制性项目);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外包服务(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创业投资。

(二)湖州嘉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注册资金:1000 万元

2、法定代表人:江波

3、注册地址:湖州市红丰路1366号3幢1214-7

4、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实业投资,商务信息咨询,投资咨询(除期货),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

(三)深圳爱众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注册资金:1000 万元

2、法定代表人:肖勇

3、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

4、经营范围: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以上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投资管理(不含限制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湖州中植嘉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注册资金:1000 万元

2、法定代表人:江波

3、注册地址:湖州市广源路328号1幢140室

4、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创业投资,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

四、协议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协议的签署,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有利于公司转型升级,开拓新兴业务,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五、营业执照情况

六、风险提示

上述协议的签署为合同各方后续合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公司将在实施过程中,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但已签订的协议中已就违约、争议等作出明确规定,对于协议履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其中包括其他募集资金尚可能存在不能到位的情况,公司将做好风险控制。

七、备查文件

1、《成都中植嘉恒爱众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2、《成都中植嘉恒爱众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03 月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