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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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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718 证券简称:际华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7-004

债券代码:122425 债券简称:15际华01

债券代码:122426 债券简称:15际华02

债券代码:122358 债券简称:15际华03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与国家体育总局航管中心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属于协议双方的意向性约定,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合作具体事宜以正式合同为准,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及时披露。

●本协议履行对公司 2017年度的总资产、净资产和净利润等不构成重大影响。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或乙方)与国家体育总局航空无线电模型运动管理中心(以下统称航管中心或甲方)于2017年3月10日在公司总部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

一、战略合作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对方的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国家体育总局航空无线电模型运动管理中心

单位性质:事业单位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天坛东里中区甲14号

主要业务:航管中心是国家体育总局直属事业单位,为中国航空运动协会的常设办事机构,负责全国航空体育工作管理,从事航空体育赛事及产业开发活动,是代表中国参加国际航空联合会赛事活动的唯一合法组织。

航管中心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本协议由公司与航管中心于2017年3月10日在公司总部签署。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本协议为公司与航管中心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战略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目标

充分利用各自资源优势,围绕拉动航空体育消费服务大众的主题,全力打造航空体育和通用航空的消费和服务品牌,弘扬航空体育和通用航空文化,有效推进航空体育事业、产业和通用航空及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二)合作内容

1.顶层设计合作

乙方根据甲方的全国规划布局,将航空体育事业、产业和通用航空产业融合发展战略构想,纳入乙方发展规划,协助甲方运营航空飞行营地、推广室内跳伞(风洞)运动、打造品牌赛事活动等。

2.航空飞行营地的合作

(1)在甲方指导下,乙方在有条件的航空飞行营地中建设运营室内跳伞(风洞)项目,包括产业发展布局、基础设施及软硬件建设、服务功能完善、运动员培训等。

(2)充分利用航空飞行营地平台,按照扩大产业群、服务大众的理念,全方位弘扬和传播航空文化,普及航空知识,倡导安全航空消费方式,拉动消费。

(3)充分利用航空飞行营地、甲方“去飞行”智能航空体育消费服务两个平台以及际华园,共同打造线上线下互动服务模式,做大做强航空消费服务品牌。服务对象包括且不限于:政府、社会组织、航空飞行营地、景区、相关企业、俱乐部和个人等。服务内容(功能)包括且不限于:航空体育个人或团体消费服务、私人订制、资质培训、赛事、活动、展览展示、沟通交流、通航作业、商务贸易、大数据分析以及移动端、微信端和O2O游戏等。

(4)甲方协助乙方在体育行业内推广乙方室内跳伞(风洞)设施。

3.打造品牌赛事活动的合作

甲乙双方共同打造具有国际国内影响力、高水平的品牌赛事和大众广泛参与、拉动大众消费的室内跳伞(风洞)赛事活动。甲方作为主办单位,主要负责赛事活动立项、组织实施等工作,乙方作为承办单位,主要承担筹集赛事活动经费、相关承办保障实施工作及费用。

4.室内跳伞(风洞)项目赞助合作

甲乙双方在室内跳伞(风洞)项目中展开全面战略合作,乙方赞助甲方的全国室内跳伞(风洞)比赛和中国国家室内跳伞(风洞)队。

5.国家队训练合作

乙方的室内跳伞(风洞)基地为中国国家跳伞队和中国国家室内跳伞(风洞)队训练基地,乙方的相关专家作为教练组成员为两支国家队提供专业技术培训。

6.服装、配套装备合作

乙方按甲方需求,为甲方制造并提供服装和相关配套装备,包括且不限于:运动服、出场服、飞行服、鞋帽、手套等。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双方在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基础上建立意向合作关系,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开展业务合作,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此次与航管中心的合作,以公司际华园室内风洞跳伞项目推广、运营为基础,以推广航空体育事业为方向,有利于公司际华园项目的整体拓展,是公司的重点发展领域,不涉及公司经营转型。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对公司 2017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四、重大风险提示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属于协议双方的意向性约定,合作具体事宜以正式合同为准。本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目前双方具体合作内容正在商谈中,尚未签订具体合作协议。公司将根据合作项目的推进情况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及时披露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