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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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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7-03-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10 证券简称:黑牡丹 公告编号:2017-002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于2017年3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7年3月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申请信托贷款的议案》;

为保证生产经营工作和项目的正常进展,公司拟向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申请信托贷款,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融资方式为常高新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贷款期限为2年;拟向华澳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申请信托贷款,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融资方式为常高新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贷款期限为2年,分两期进行,第一期的提款金额为人民币5亿元,第二期的提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为保证信托贷款顺利进行,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实施与本次信托贷款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信托贷款的具体金额、期限、期数、利率;

2、办理签署贷款协议等有关事宜;

3、根据公司经营需要提取贷款等。

包括本次信托贷款在内,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信托贷款不超过15亿元。

特此公告。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