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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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3-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美好置业 股票代码:000667 公告编号:2017-25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3月10日(星期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3月9日下午15:00-2017年3月10日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0号水果湖广场5层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主持人:董事长刘道明

(6)公司董事会分别于2017年2月18日和3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并公告了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及投票表决的方式和方法。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41人,代表股份715,400,69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7.949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642,068,83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5.084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5人,代表股份73,331,85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8650%。关联股东美好未来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关联股东刘道明和刘柳在议案10、11、12、13和14项的投票中回避表决,其所持股份425,060,403股不计入前述五项议案的有效表决股数,前述五项议案的有效表决股数为 290,340,289股。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7人,代表股份80,103,63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129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6,771,77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64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5人,代表股份73,331,85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8650%。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聘请的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其代理人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审议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下列议案:

1、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2016年度财务报告

5、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7、2017年度经营计划

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土地储备事宜的议案

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批对外担保的议案

10、关于控股股东名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1、关于2017年度向关联方借款的议案

12、关于2017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3、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进口设备采购提供担保的议案

14、关于向湖北美好社区志愿者公益基金会捐赠的议案

15、关于制定《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总体表决情况

■■

注:关联股东美好未来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关联股东刘道明和刘柳在议案10、11、12、13和14项的投票中回避表决,其所持股份425,060,403股不计入有效表决股数,前述五项议案的有效表决股数为 290,340,289股。

(二)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三)表决结果: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2.结论性意见: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