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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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2017-03-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43 证券简称:金发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7-019

债券代码:136783 债券简称:16金发01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952号),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6,784,786股(每股面值1元),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410772号验资报告,公司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56,784,786.00元。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6年12月2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股权登记相关事宜。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股权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本数由2,560,000,000股变更为2,716,784,786股。

公司于2017年1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有关本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01号)。

近日,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获得了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618607269R

名称: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丰路33号

法定代表人:袁志敏

注册资本:贰拾柒亿壹仟陆佰柒拾捌万肆仟柒佰捌拾陆元整

成立日期:1993年05月26日

营业期限:1993年05月26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具体经营范围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143 证券简称:金发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7-020

债券代码:136783 债券简称:16金发01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7年3月15日以电子邮件和短信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3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会议由董事长袁志敏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15年修订)》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的董事充分讨论与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涉及海外资产,重组涉及的工作量较大,相关尽职调查、审计、评估工作较为复杂,公司需继续与相关各方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及相关事项进行进一步沟通、协商和论证,同时相关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工作仍在进行当中,具有不确定性,因此预计公司无法在2017年4月9日前按照相关规定披露重组方案。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股票自2017年4月9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一个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及《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143 证券简称:金发科技 公告编号:2017-021

债券代码:136783 债券简称:16金发01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4月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4月6日 14点45分

召开地点:广州科学城科丰路33号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大楼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4月6日

至2017年4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相关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另行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出席人员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有效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4、根据《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试点办法》、《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参与沪股通上市公司网络投票实施指引(2015 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5 年修订)》等规定,投资者参与沪股通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作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沪股通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5、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出席会议,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上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方为有效。

(二)登记地点及登记资料送达地点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地址:广州市科学城科丰路33号 邮编:510663

(三)登记时间

2017年4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系电话:020—66818881 传真:020—66848888

(三)会议联系人:韦治池

特此公告。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4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