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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中止审查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公告

2017-03-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08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中止审查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8月12日向中国证监会申报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新钢股文[2016]10号),于2016年8月12日取得了中国证监会第162118号《接受凭证》,并于2016年8月23日取得中国证监会第162118号《受理通知书》。公司于2016年9月29日取得了中国证监会第162118号《反馈意见通知书》,并于2016年10月28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反馈意见回复。

公司于2017年1月1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62118号)后,立即会同各中介机构进行分析讨论,并组织有关人员对二次反馈意见进行回复。鉴于二次反馈意见中涉及的有关问题需公司及各中介机构核查落实,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二次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于2017年2月13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二次反馈意见延期回复的申请,申请延期至2017年3月18日之前对二次反馈意见进行回复。

目前,公司与各中介机构针对二次反馈意见涉及的相关问题的核查落实工作已经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仍需一定时间继续完善;同时,为保证报送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公司计划在回复二次反馈意见时一并补充2016年年度报告等相关财务数据,公司已于近期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中止审查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的申请,并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后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