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南洋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9
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7年3月10日上午10:30在本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决定于2017年3月27日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于2017年3月1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采用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发布关于召开股东大会提示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现场会议地点: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和经济区永丰路19号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日期与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3月27日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3月26日—2017年3月27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3月27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3月26日15:00至2017年3月2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5、股权登记日:2017年3月22日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7年3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和董事会邀请的嘉宾。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2.1《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2《董事会议事规则》
2.3《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4《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5《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6《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7《子公司管理制度》
(三)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累积投票)
3.1李健
3.2于海波
议案1至议案2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议案3采用累积投票制。参选董事2人,每位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数与应选举董事的人数之积为累积投票权数总额(即每位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数与2的乘积),对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时应在累积投票权数总额下自主分配。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7年3月1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15)。
三、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7年3月23-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2、登记地点:广东省汕头市珠津工业区珠津二街1号,董事会秘书办会务组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曾理先生
联系电话:0754-86332188
传真:0754-86332188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珠津工业区珠津二街1号
邮编:515041
2、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15)
《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16)
特此公告。
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212”,投票简称为“南洋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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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2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代表对议案2下全部子议案的议案编码,2.01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①,2.02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②,依此类推。
对于补选董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如议案3为补选董事,则3.01代表第一位候选人,3.02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的议案1至议案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的议案3,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2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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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董事(如议案3,有2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位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3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3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3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女士/先生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授权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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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