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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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暨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2017-03-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88 证券简称:高能环境 公告编号:2017-018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暨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7年3月2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下发的《关于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33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详情请见公司于 2017年3月2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目前,公司已按要求对问询进行了回复,现将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一、上交所问:公告披露,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此次高送转议案后6个月内,公司存在2016年限制性股权激励股票即将第一期解锁的情况。请公司补充说明董事会审议通过高送转方案是否与上述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有关。

公司回复:

公司于2016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以2016年4月25日为授予日,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解锁安排的约定,第一次解锁时间为:自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即自2017年4月26日起,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权激励股票可进行第一期解锁。通常公司会在年度董事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年度报告,与限制性股权激励股票第一期解锁并无关联。

二、上交所问:公司副董事长刘泽军先生计划在其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以不低于30元/股的价格,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不超过280万股公司股份。请公司补充说明董事会审议通过高送转方案是否与副董事长刘泽军减持事项有关。

公司回复:

根据上交所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九十五号 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高送转公告》的要求,公司有审议高送转议案的情况,须披露公司董事未来6个月的增减持计划;经征询刘泽军先生本人意向,公司按要求披露其减持计划。刘泽军先生减持计划中减持上限为不超过280万股,并不意味着一定会按上限进行减持,公司将及时向刘泽军先生传达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等监管机构关于对上市公司大股东、董事减持公司股份的最新监管精神,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督促其合规进行减持。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高送转方案与其减持事项无关。

三、上交所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近年来业主营业务收入稳定增长,上市后资本公积金充裕,满足高送转的实施条件,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符合公司对未来业绩增长的预期,有利于提升广大投资者对公司持续发展的信心,转增预案具备合理性、可行性。请说明公司所指的满足高送转的“实施条件”具体内容。

公司回复:

根据公司于2017年3月28日披露的《2016年年度报告》,公司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564,622,860.66元,相比2015年度增长53.6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6,481,361.03元,相比2015年度增长47.09%;截至2016年末,公司资本公积914,070,625.34元,未分配利润781,155,952.87 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1,970,458,331.48元,每股资本公积、每股未分配利润、每股净资产分别为2.76元、2.36元和5.95元。综上所述,公司经营状况稳定、具备成长潜力,满足所提出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实施条件。

四、上交所问:请补充说明此次现金分红及高送转议案的具体决策过程,在披露前是否与其他机构或人士进行过相关沟通或交流,并请根据情况提供相应的内幕知情人信息。

公司回复:

(1)2017 年 3 月15日,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就公司拟进行现金分红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事项进行了研究,考虑到公司在所处环保行业上市公司中的股本偏小,增加股本有利于业务拓展。因此在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及2017年度业绩预期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在充分考虑了现金流状况以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的基础上,认为此转增方案符合公司对2017年度的业绩预期,制定了本次现金分红及送转方案。(2)2017年3月16日,公司向全体董事发送了董事会会议通知,并于2017年3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现金分红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并将此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从制定到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并披露期间,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及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并已于年报披露当天按有关规定报备上海证券交易所。除因工作原因知晓本次现金分红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人员外,公司未与其他机构或人士就上述高送转事项进行相关的沟通或交流。

停牌期间,公司积极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认真回复了上述问询。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7年3月29日复牌。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8日

股票代码:603588 股票简称:高能环境 公告编号:2017-019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李卫国先生的通知,因个人融资需求,李卫国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5,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4.68%)限售流通股股票质押给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初始交易日为2017年3月22日,到期回购日为2018年3月22日,相关质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截至本公告日,李卫国先生拥有本公司股份72,908,9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03%;本次股份质押后,李卫国先生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31,5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43.20%,占公司总股本的9.52%。

李卫国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资信状况良好,主要还款来源包括股票分红,投资收益等,具备资金偿还能力,有足够的风险控制能力,暂无可能引发李卫国先生质押股份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