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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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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控股股东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公告

2017-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603 证券简称:立昂技术 公告编号:2017-026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控股股东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事项:为支持公司的发展,解决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问题,2017年度公司控股股东王刚先生拟为公司(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不超过7000万元的银行借款提供所持公司800万股股权连带责任担保。有效期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免于支付担保费用,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有效期内、在担保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

2、关联关系:王刚先生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及10.1.5之规定,王刚先生属于本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构成了与王刚先生的关联交易。

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关于向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申请流动资金综合授信不超过7000万元的议案》中,王刚先生为本次交易的关联自然人,回避表决。

3、董事会表决情况:2017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申请流动资金综合授信不超过7000万元的议案》,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关联方王刚先生已在董事会会议上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孙卫红、黄浩、王燕对上述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认真审核后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该项关联交易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新疆立润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是王刚先生;且股东马鹰先生为王刚先生的近亲属,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及10.1.5之规定,新疆立润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属于本公司关联法人,股东马鹰先生属于公司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王刚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MBA硕士学位,民主建国会成员。曾荣获中国电子信息行业优秀企业家、2011年度通信网络外包维护服务领军人物等荣誉称号。1996年1月创办立昂,历任立昂有限董事长兼总经理、立昂股份总经理。2012年11月至今,任立昂股份董事长。截至2017年3月28日,王刚先生直接持有我公司3864万股股权,通过新疆立润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有我公司394.824万股股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为支持公司的发展,解决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问题,2017年度公司控股股东王刚先生拟为公司(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不超过 7000万元的银行借款提供所持公司800万股股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有效期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免于支付担保费用,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有效期内、在担保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王刚先生为公司2017年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解决了公司银行借款担保的问题,支持了公司的发展,本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7年年初至披露日与上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0元。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孙卫红、黄浩、王燕对上述关联交易协议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认真审核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王刚先生为公司(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2017年向银行借款(不超过7000万元)提供所持公司800万股股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为了支持公司的发展,解决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问题,免于支付担保费用。因此,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该关联交易涉及的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上已回避表决, 表决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该项关联交易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