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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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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业绩补偿款的公告

2017-04-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洛阳玻璃 股票代码:60076 编号:临2017-029号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业绩补偿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时,针对置入资产蚌埠中建材信息显示材料有限公司(下简称“蚌埠公司”)在2015-2017年的业绩,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简称“洛玻集团”)做出了自愿性业绩补偿承诺:如果蚌埠公司在2015年、2016年、2017年每年实现的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数未达到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于2015年10月31日出具的评估报告预期的相应年度的净利润数情况下,将以现金按以下方式对本公司进行补偿,当年度应补偿金额=当年度预期净利润数-当年度实际净利润数。当年度应补偿金额计算结果为负值时,取0。补偿期限为审计机构出具该当年度审计报告之日起6个月内。

2017年3月30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蚌埠公司审计报告,经审计,蚌埠公司2016年度实现净利润人民币5,685.76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517.10万元。按照承诺,洛玻集团应以现金方式向本公司支付补偿款人民币2,378.34万元。

本公司于2017年3月31日已收到洛玻集团支付的业绩补偿款人民币23,783,372.88元,该笔业绩补偿款已计入2016年度本公司资本公积。截止本公告日,本期业绩补偿承诺已履行完毕。且由该业绩承诺而导致的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人民币23,783,372.88元也全部得到解决。

特此公告。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