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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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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司法过户的提示性公告

2017-04-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 600432 证券简称:*ST吉恩 公告编号:临2017-020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司法过户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持股比例超过 5%以上股东股份被司法划转。

●本次权益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吉林昊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融集团”)的通知,昊融集团以其持有公司的3,000万股股份质押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时代广场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深圳支行”),为昊融集团2亿元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以及为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因上述借款尚未偿清而产生借款合同纠纷。近日,昊融集团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3月9日发出的(2017)粤03执恢24、34、35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

1、解除吉林昊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3,000万股股票及孳息的冻结和质押登记。

2、将吉林昊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3,000万股股票及孳息按照扣划当日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作为每股价格强制过户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3、强制卖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3,000万股股票以清偿债务。

目前,昊融集团持有公司的3,000万股股份被依法过户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权过户手续。本次股权过户完成前后的股东持股情况:

昊融集团原持有无限售流通股391,838,766股,持股比例为24.43 %;本次司法扣划后,持有无限售流通股361,838,766股,持股比例为22.5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未持有公司任何股份;本次司法扣划后,持有无限售流通股 30,000,000股,持股比例为1.87%。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上述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昊融集团仍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公司将会密切关注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发布进展公告,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