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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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黑龙江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的进展公告

2017-04-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斯 公告编号:2017-043

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黑龙江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黑龙江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公司”);

●出资金额及持股比例:公司出资1020万元,持有新公司51%的股权;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设立新公司存在因市场情况变化,导致新公司业务开展不顺利,从而出现亏损造成公司投资损失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陶鹏辉、安金生、李智平于2017年3月16日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原协议》”),拟合资设立黑龙江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暂定,以工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新公司”),将各自优势整合到市场业务中,共同开展医疗检验集约化等业务。公司出资1020万元,持有新公司51%的股权。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2017年3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4)。

公司与陶鹏辉、安金生、李智平等各方就前述投资合作事宜经友好协商,于2017年4月13日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之变更协议》,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将《原协议》中陶鹏辉持有新公司股权比例由29%调整为39%;安金生持有新公司股权比例由10%调整为5%;李智平持有新公司股权比例由10%调整为5%;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变,持有新公司股权比例为51%。

本次投资事项的变更及签署《变更协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规定。因签署本次《变更协议》不涉及公司权利义务的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对外投资变更协议的主要内容

1、将《原协议》中的第二条“合作各方出资情况”

变更为:

2、将《原协议》中的第三条“新公司应选举安金生为监事”变更为“新公司应选举谭景华为监事”。

三、对外投资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报备文件

1、《变更协议》

特此公告。

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