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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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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未出席董事情况

1.3 公司负责人黄东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大任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郑欠知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备注:

计入2017年1-3月非经常性损益的政府补助为本公司2017年1-3月项目建设扶持资金、以奖代补资金、中央财政拨款按资产使用年限转入营业外收入的金额及2017年1-3月收到的企业稳岗补贴。其中:

1、2017年1-3月从递延收益转入营业外收入的污水厂项目建设扶持资金金额525,625.71 元。

2、2017年1-3月从递延收益转入营业外收入的以奖代补资金金额235,847.79元。

3、2017年1-3月从递延收益转入营业外收入的中央财政拨款金额203,246.52 元。

4、2017年1-3月水建公司收到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转来企业稳岗补贴133,681.00元。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2)利润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3)现金流量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16年3月18日在全国银行间市场发行了2016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规模为2.5亿元人民币,票面年利率为2.9%,期限1年,起息日为2016年3月21日,到期日为2017年3月21日。2017年3月21日,公司按期完成了上述债券兑付工作,共计支付本息合计人民币257,250,000.00元。

2、2017年4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2016年期末总股本735,810,89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1.19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87,561,497元,利润分配后的未分配利润余额961,573,839.17元转入下一年度。本年度不实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黄东海

日期 2017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1368 证券简称:绿城水务 公告编号:临2017-016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7年4月26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进行。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现场出席董事6人(其中,胡煜鐄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委托出席董事3人(独立董事张志浩先生因在国外、独立董事林仁聪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均委托独立董事任丽华女士代为表决;董事徐斌元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长黄东海先生代为表决)。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东海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和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以公司2016年期末总股本735,810,89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1.19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87,561,497元,利润分配后的未分配利润余额961,573,839.17元转入下一年度。本年度不实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临2017-018)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该事项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6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6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7年度向各家银行申请最高不超过13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贷款、流动资金贷款,用于公司项目建设及生产经营周转,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以上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资金需求及银行贷款条件,在综合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种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五象新区污水管网一期工程投资额的议案》

同意将五象新区污水管网一期工程投资概算调整为86,550万元。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7年5月23日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和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2017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本次股东大会通知的具体内容,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另行发出。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上网公告附件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意见》

特此公告。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1368 证券简称:绿城水务 公告编号:临2017-017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7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7年4月26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蒋俊海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逐项审议并表决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和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6年期末总股本735,810,89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1.19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87,561,497元,利润分配后的未分配利润余额961,573,839.17元转入下一年度。本年度不实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并通过《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16年度的经营管理状况和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并通过《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能真实、客观地反映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并通过《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严格执行了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未发现募集资金违规使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并通过《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状况和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1368 证券简称:绿城水务 公告编号:2017-018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年5月21日《关于核准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950号)同意,绿城水务已于2015 年6月2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4,700万股,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6.43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94,521.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7,082.62万元。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 年6月5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15)验字第60646608_H01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绿城水务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68,456.54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人民币19,235.68万元。具体使用及结存的情况如下:

注1:公司为新股发行所发生的承销费等发行所需费用共计人民币7,438.38万元,除已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扣除的承销费及保荐费人民币6,583.52万元以外,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854.86万元系公司以自有资金垫付。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已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划转上述发行费用。

注2:2015年9月15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江南支行签订了《中国建设银行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合同》;2015年9月16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签订了《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合同》;2015年9月15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邕州支行签订了《兴业银行南宁分行协定存款协议书》。上述协定存款已经公司2015年7月1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均不影响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余额以及资金的流动性。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用于办理上述协定存款的余额合计19,235.68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和管理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分别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江南支行、交通银行南宁福建园支行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邕州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5年6月5日,公司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上述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等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协议各方均按照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于2016年12月31日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三、2016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6年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11,829.64万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68,456.54万元,其中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32,824.84万元。(详见附表:《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2015年5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2015年7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824.8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实际投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15)专字第60646608_H06号专项鉴证报告。2016年度,公司无新增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事项。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相关信息,不存在违规使用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反映了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境内发行A股股票取得的募集资金于2016年度内的存放及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京永专字(2017)第310248号)

附表:《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8日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募集资金总额系根据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计算得出,未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

注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人民币87,100.8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7,082.62万元。不足部分调减拟用于偿还银行借款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8.22万元。用于偿还银行借款的募集资金不适用于计算实现的收益。

注3:截止2016年12月31日,南宁市五象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募集资金专户产生利息收入20.64万元,其中继续投入该项目金额为20.46万元。

公司代码:601368 公司简称:绿城水务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