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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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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17-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17 证券简称:露笑科技 公告编号:2017-061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7 年 3 月 8日召开的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与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总股本 734,824,76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 0.30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2、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34,824,76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3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0.27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对于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 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6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3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5月4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年5月5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7年5月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6年5月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本次权益分派全体股东的现金红利均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

六、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

咨询地址:浙江省诸暨市展诚大道8号公司办公大楼二楼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李陈涛

咨询电话:0575-89072976

传真:0575-89072975

特此公告。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