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87 证券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17-053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5月4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经济开发区亨通路100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是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3人,崔根良、鲍继聪、郦仲贤、阎孟昆、顾益中因公务未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徐晓伟因公务未出席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备注:关联股东崔根良、亨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2、 议案名称: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亘、司慧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