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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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公告

2017-05-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822 股票简称:嘉澳环保 编号:2016-038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浙江瓯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瓯联创投”)

法定代表人:刘斌

设立日期: 2009年05月12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甘水巷40号108室

公司注册资本:壹亿肆仟叁佰肆拾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及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服务: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6891243366

经营期限:2009年05月12日至长期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本公司股东瓯联创投的通知,其于2017年5月4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100,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3663%。

本次股份减持前,瓯联创投持有公司3,750,00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5.11%。

本次股份减持后,瓯联创投持有公司3,650,00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约为4.9761%,不再为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披露收购报告书摘要、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等后续工作。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5月8日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 :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 嘉澳环保

股票代码 : 603822

信息披露义务人: 浙江瓯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 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路8号

股权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一七年五月四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简称“15 号准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嘉澳环保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嘉澳环保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 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员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嘉澳环保外,未持有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持股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是企业资金使用需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的12个月内无增持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不排除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一步减持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性。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嘉澳环保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之前,信息披露义务人瓯联创投持有嘉澳环保股份375万股,占总股本的5.11%。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中,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7年5月4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万股,减持均价57.23元/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63%。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瓯联创投持有嘉澳环保股份365万股,占总股本的4.9761%。 瓯联创投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上市公司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嘉澳环保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的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嘉澳环保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浙江瓯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2017年5月4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下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嘉澳环保住所,以备查阅:

(一)瓯联创投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瓯联创投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浙江瓯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2017年5月4日

附表

浙江瓯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2017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