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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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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2017-05-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99 证券简称:招商证券 公告编号:2017- 027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5月26日

3. 股权登记日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深圳市招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17年4月11日公告了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单独分别持有20.93%、6.25%股份的股东深圳市招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于2017年5月5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的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15名董事组成,本次董事会提名11位董事,暂缺4位董事。

2017年5月5日,公司收到股东深圳市招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0.93%股份,以下简称“招融投资”)《关于增加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招融投资推荐霍达先生为公司执行董事候选人、熊伟先生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并提议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7年5月5日,公司收到股东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持有公司6.25%股份,以下简称“中国远洋”)《关于增加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中国远洋推荐胡鸿高先生、汪棣先生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并提议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招融投资、中国远洋关于增加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提议符合上述规定,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第九项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中增加霍达先生为执行董事候选人、熊伟先生、胡鸿高先生、汪棣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17年4月11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7年5月26日 10 点

召开地点:深圳市博林诺富特酒店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5月26日

至2017年5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3-8项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第2项议案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第9.01-9.11、11项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第10项议案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29日、4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下简称“上交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以及3月28日、4月10日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 http://www.hkexnews.hk(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已于2017年4月28日、4月27日分别登载于上交所网站、公司网站 http://www.newone.com.cn(以下简称“公司网站”)和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补充以上临时提案后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补充版)将于近日在以上网站另行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1.00(11.01-11.1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00(7.01-7.05)、9.00(9.01-9.1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深圳市招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集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商局轮船股份有限公司、Best Winner Investment Limited(回避议案7.02);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中远海运(广州)有限公司、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议案7.04)。

特此公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8日

附件1:本次临时提案的候选董事简历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1:本次临时提案的候选董事简历

1、霍达先生,49岁,中国国籍

2015年3月至2017年4月担任中国证监会市场监管部主任,并先后兼任中国证监会研究中心主任、北京证券期货研究院院长、中证金融研究院院长。霍先生在经济金融研究、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和管理、资本市场统计监测分析等领域具有丰富经验。其经验包括,自1997年4月起,在中国证监会工作,历任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2007年12月至2009年11月任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党委委员、局长助理;2009年11月至2014年2月任中国证监会市场监管部副巡视员、副主任;2014年2月至2015年3月任中国证监会公司债券监管部主任。霍先生1989年7月获华中理工大学工学学士学位;1994年4月获华中理工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2008年1月获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经济学博士学位。

2、熊伟先生,41岁,中国国籍

熊先生自2000年至今任教于普林斯顿大学,现任金融学讲座教授、经济学教授;自2015年至今担任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经管学院学术院长;自2016年至今担任深圳高等金融研究院院长。熊先生于1993年获得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物理学学士学位;1995年获得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物理学硕士学位;2001年获得美国杜克大学金融学博士学位。

3、胡鸿高先生,62岁,中国国籍

自2008年1月至今担任复旦大学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并兼任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300171)独立董事,上海安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300380)独立董事。胡先生于2001年1月至2007年12月任复旦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于1996年12月至2000年12月任复旦大学法律学系主任、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胡先生分别于1983年及1987年获得北京大学法学学士,以及复旦大学经济法学硕士学位。

4、汪棣先生,58岁,中国台湾籍

汪先生自2016年4月至今任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16年8月至今任中国台湾旭昶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汪先生曾于1998年至2015年担任中国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于1990年至1998年担任中信永道会计师事务所经理;于1987年至1990年任中信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汪先生分别于1982年及1986年获得国立台湾大学商学系会计组本科学位,以及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汪先生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上述候选人中,霍达先生的证券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尚待证券监管机构批准。熊伟先生、胡鸿高先生、汪棣先生的证券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尚待证券监管机构批准。在拟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当选并获证券监管机构批准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前,原独立非执行董事将继续履职。

上述候选人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