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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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

2017-05-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17-028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5月19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5月18日-2017年5月1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18日下午15:00至2017年5月19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衙前路593号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郭明明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8名,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470,230,85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5.0279%。其中: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7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70,230,85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5.0279%。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1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302,96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52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70,230,8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302,9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70,230,8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302,9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成都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70,230,8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302,9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天津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70,230,8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302,9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广州五羊钢结构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70,230,8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302,9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丁天律师、张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由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锦天城律师认为: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17-029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5月12日以传真或专人送出的方式发出,于2017年5月19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明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在议案表决票上表决签字,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上海分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规划及上海分公司实际运营情况,公司为降低管理运营成本,优化组织架构,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和运作效率,公司决定注销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5月2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注销上海分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0)。

备查文件:

1、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17-030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上海分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5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上海分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注销分公司事项在董事会决策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注销上海分公司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27895571390

3、营业场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55号乙楼203D室

4、负责人:郭月明

5、成立日期:2006年06月08日

6、经营范围:钢结构及其配套板材设计、制造、安装,承接相关的土建工程(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注销原因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经营规划及上海分公司实际运营情况,公司为降低管理运营成本,优化组织架构,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和运作效率,公司董事会决定注销上海分公司。

本次注销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三、其他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企管部负责办理上海分公司注销的相关工作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税务、工商注销及相关证照注销工作等),授权期限至本次注销事宜全部办理完毕止。

四、备查文件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