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5月20日

查看其他日期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进展公告

2017-05-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97 证券简称:博云新材公告编号:2017-039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待获得一系列批准,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及国防科工局、教育部、财政部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能否取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等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截至本公告日,未发现存在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重组方案或者对本次重组方案作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6月20发布《关于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博云新材;股票代码:002297)自2016年6月20日开市起停牌。经确认,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为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于2016年7月2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30),并于2016年7月4日开市起继续停牌。2016年8月18日、9月2日及9月1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及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停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上述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下同)。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实施后有关监管事项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指引》等文件的规定,公司在直通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后,深圳证券交易所需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公司于2016年12月2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6】第11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针对问询函中提及的事项,公司与相关各方及中介机构进行了认真的核查与答复,对重组相关文件进行了相应的补充和完善。有关回复及《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等公告详见公司于2017年1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公告。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7年1月4日开市起复牌。

自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进一步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各项工作。截止目前,相关中介机构已出具武汉元丰审计报告,武汉元丰的评估工作及向教育部、财政部申报评估结果备案事项正在推进过程中。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披露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他相关文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的后续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待获得一系列批准,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国防科工局、教育部、财政部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能否取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等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于2017年1月4日披露的《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中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可能涉及的有关重大风险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进行了特别说明,提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内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将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发出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前,将每30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