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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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2017-05-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19 证券简称:长江投资 编号:临2017—008

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7年5月25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长江经济联合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发集团”)的一致行动人南京长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长发公司”)及长江联合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变更名称前:长江联合资产经营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资本”)(前述一致行动人均系长发集团的控股子公司)的通知,南京长发公司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本公司部分股份,同时告知了南京长发公司和长江资本的增持计划,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1、增持主体:南京长发公司

2、增持时间:2017年5月24日、5月25日

3、增持股份总数:2,031,601股,占公司总股比:0.66%

4、增持方式:集中竞价

5、增持前后合计持股情况:

本次增持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长江资本)合计持有本公司109,738,391股,占公司总股本35.70%。

本次增持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长江资本、南京长发公司)合计持111,769,992股,占公司总股本36.36%。

(二)增持计划:

1、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

2、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次增持之日(2017年5月24日)起6个月内。

3、增持数量: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南京长发公司及长江资本将根据市场情况,做出适当增持安排,累计增持不低于占总股本的1%,不超过总股本的2%(含本次已增持的占总股本0.66%的股份)。

4、增持方式:集中竞价

5、资金安排:自有资金

三、南京长发公司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南京长发公司及长江资本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南京长发公司、长江资本所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