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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完成的公告

2017-05-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17-119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完成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沃科技”、“公司”)于2013年3月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张家港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283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600万股新股,用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张化机伊犁重型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化机伊犁”)年产6万吨重型非标压力容器制造项目,项目计划分两期建设。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9元/股,共募集资金人民币59,400.00万元,扣除承销商中介费等相关上市费用人民币2,117.40万元后,实际募得资金为人民币57,282.60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13年6月4日全部到位,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3年6月4日验证并出具了沪众会字(2013)第4707号验资报告。

公司于2015年8月12日召开的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变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途并向新煤化工设计院(上海)有限公司增加投资的议案》,即由原计划投入张化机伊犁重型装备制造有限公司6万吨重型非标化工装备制造项目二期,变更为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煤化工设计院(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煤化工”)增加投资。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总金额共计约 37,252.09 万元。

二、募集资金账户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及公司所属子公司张化机伊犁、新煤化工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各开户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权利和义务。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信息如下: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张化机伊犁6万吨重装一期项目累计投入16,421.16万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投入15,330.53万元,本年投入1,090.63万元;2、2015 年度用募集资金结余转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4,343.93万元;3、2015年向控股子公司新煤化工设计院(上海)有限公司投资37,252.09万元,累计使用37,266.69万元,其中本年使用7,875.13万元;上述各项实际合计使用58,031.78万元,至此,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尚存余额278.96万元,差额1,028.14万元系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包括利息收入)低于募集资金净额的1%。

三、募集资金账户销户情况

鉴于本次募集资金已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余额已分别转入张化机伊犁、新煤化工一般账户。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及公司所属子公司张化机伊犁、新煤化工与国信证券、各开户银行分别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建设银行张家港港城支行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

2、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后塍支行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

3、交通银行上海长宁支行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

特此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