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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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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17-05-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33 证券简称:弘亚数控 公告编号:2017-062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7年5月15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3,360,000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6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1,337,600.00元。

2、分配方案自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33,3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6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44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1.60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2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6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和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6月5日,除权除息日:2017年6月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7年6月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7年6月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7年5月24日至登记日:2017年6月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调整股东承诺最低减持价

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李茂洪(实际控制人之一),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刘雨华(实际控制人之一)、黄旭,董事兼副总经理陈大江,监事徐明、吴海洋,副总经理周伟华、刘风华(实际控制人之一),财务负责人许丽君,原副总经理周素霞承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后,上述股东所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的底价将由10.11元/股调整为9.95元/股。

2、调整股权激励授予价格

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完毕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将由26.91元/股调整为26.75元/股。

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尚须公司董事会审议,在董事会审议后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云开路3号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莫晨晓

咨询电话:020-82003900

传 真:020-82003900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33 证券简称:弘亚数控 公告编号:2017-063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股东周伟华先生的通知,获悉周伟华先生将其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办理了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周伟华先生持有公司股票6,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0%。其中,累计被质押的公司股份2,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5%。

二、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