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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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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5-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海立股份(A股) 海立B股(B股) 股票代码: 600619(A股) 900910(B股) 编号:临2017-011

债券代码:122230 债券简称:12沪海立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立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7年5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沈建芳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审议和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审议通过《控股子公司上海日立实施南昌海立大规格压缩机转移再造项目投资分析报告》;

控股子公司上海日立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日立”)向其全资子公司南昌海立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海立”)实施转移再造大规格压缩机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人民币61,965万元,其中新增投资人民币39,119万元,转移设备人民币22,846万元(2017年末预计账面净值)。项目实施周期为2017年1月至2019年1月,项目内容主要包括在南昌海立预留场地新建建筑面积约56,600㎡厂房;实施年产440万台H/TH/L系列大规格旋转式压缩机生产线转移;进行产品升级和智能制造技术改造,以满足轻商、热泵采暖等领域大规格旋转式压缩机市场需求。项目所需资金全部由南昌海立自筹。

上海日立是公司持股75%的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为生产和销售旋转式压缩机。截至2016年末,上海日立注册资本27,304万美元,期末总资产为人民币769,284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268,074万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人民币546,811万元,净利润人民币7,889万元。上海日立共设有上海东、西厂区、南昌、绵阳和印度5个制造基地,压缩机总产能为年产2,000万台,其中南昌海立于2007年底由上海日立全资投资设立,2009年正式投入生产,目前压缩机产能为年产650万台。

本项目将以客户个性化需求为导向,以装配线建设为核心,以部品供应链为协同,提高产品季节性生产爆发力。通过产品数字化、装备智能化、物流自动化,建设以顾客为中心的“海立大规模定制智能制造系统”。项目实施后,通过提高季节性生产爆发力,上海日立压缩机总年产能预计可达到2,200万台,其中南昌海立旋转式压缩机产能将从650万台/年提升至1,090万台/年。

董事会讨论认为, 本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应对旋转式压缩机新冷媒、高效、变频的技术发展趋势,顺应互联网+制造业向智能制造转型升级、产业向中西部转移的产业变革形势。董事会要求上海日立抓住轻商空调、热泵采暖系统的市场爆发机遇,又快又好完成项目建设,并在实施过程中做好投资费用控制。

根据《公司章程》及《投资管理制度》,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董事会决定于2017年6月23日召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详见公司临2017-013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 5月 27 日

股票代码:600619(A股) 900910(B股) 股票简称:海立股份(A股)

海立B股(B股) 编号:临2017-012

债券代码:122230 债券简称:12沪海立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立股份”或“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7年5月26日在公司召开召开。出席会议的监事有董鑑华、李黎、忻怡、茅立华、淦均。董事会秘书罗敏、控股子公司上海日立电器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海滨列席会议。会议由监事长董鑑华先生主持。

一、审议通过《控股子公司上海日立实施大规格压缩机转移再造项目投资分析报告》。

控股子公司上海日立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日立”)向其全资子公司南昌海立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海立”)转移再造大规格压缩机项目。项目实施周期为2017年1月至2019年1月,计划投资61,965万元,项目所需资金由南昌海立自筹。

监事会认为: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5月27日

证券代码:600619 证券简称:海立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3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6月2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6月23日13点30 分

召开地点:上海紫金山大酒店四楼紫玉A厅(浦东东方路778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6月23日

至2017年6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非表决事项:听取《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公司分别于2017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17年5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分别于2017年4月27日、2017年5月27日刊登在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大公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杭州富生控股有限公司、葛明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1、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持股东本人帐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并领取出席通知;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同时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网络投票登记注意事项

证券投资基金参与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应在股权登记日后两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报送用于网络投票的股东账户;公司其他股东利用交易系统可以直接进行网络投票,不需要提前进行参会登记。

4、不能前来办理登记的股东可于2017年6月22日16:00时之前以信函(以到达地邮戳为准)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登记材料应包括上述(一)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及通讯所需的具体联系方法,现场会议时办理出席会议登记和会议资料。

(二)现场登记时间:2017年6月21日9:30-16:00

(三)现场登记地点:上海市长阳路2555号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宁桥路888号

邮编:201206

传真:(021)50326960

电话:(021)58547777转7016、7018分机

联系人:许捷、张毅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不发礼品,与会人员食宿交通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6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简称:海立股份(A股) 海立B股(B股) 股票代码: 600619(A股) 900910(B股) 编号:临2017-014

债券代码:122230 债券简称:12沪海立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上海海立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

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5月26日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65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问询函》全文如下: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请对以下问题作进一步补充和披露。

1、年报披露,“随着新能源汽车在我国的高速发展,新能源车用压缩机需求快速增长。目前全球汽车空调压缩机制造商超过30家,但仅日本三电、电装,中国海立、奥特佳等少数几家制造商具备新能源车用压缩机技术能力及批量供应能力”。请简要披露新能源车用压缩机的技术壁垒和市场壁垒,公司在该领域的市场地位、市场份额,并提供相关依据。

2、年报披露,公司战略定位为以发展“压缩机、电机、驱动控制、冷暖关联”等核心零部件及关联产业的战略导向型企业集团,并强调了公司对新能源汽车领域的战略意图,请披露2016年内出售汽车部件公司和汽车系统公司全部股权的主要考虑,并分析说明上述资产处置行为与公司战略定位的关系。

3、2016年度是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后的第一个完整会计年度,请从产品配套、资源共享、技术合作等方面,定量分析公司与重组标的杭州富生之间的协同关系,并说明是否达到了重组预期目标。

4、年报披露,公司2016年度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5843.92万元,占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3%,请披露上述政府补助的具体明细、补贴原因,以及是否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请你公司及时披露本问询函,并于2017年6月2日之前,就上述事项书面回复我部并予以披露,同时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

以上为《问询函》的全部内容,公司将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及时对《问询函》做出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 5月 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