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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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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公告

2017-05-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17-027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17年5月19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5月26日上午10: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9人,实到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管建忠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的议案》

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16年末总股本1,306,285,261股为基数,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1.71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223,374,779.63元,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已于2017年5月25日实施完毕。根据相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由9.74元/股调整为9.57元/股(即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不低于9.57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由不超过186,858,316股(含186,858,316股)调整为不超过190,197,513股(含190,197,513股)。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管建忠、沈新华、邵生富回避表决。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8)。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管建忠、沈新华、邵生富回避表决。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五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17-028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

价格及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由9.74元/股调整为9.57元/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由不超过186,858,316股调整为不超过190,197,513股。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简述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化能源”)于2015年12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16年1月11日召开的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5年12月24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不低于9.89元/股,发行数量不超过184,000,000股。

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15年末总股本 1,306,285,261股为基数,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1.55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202,474,215.46元,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利润分配于2016年5月20日实施完毕。

公司于2016年7月13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每股发行价格调整为9.74元/股,发行数量调整为不超过186,858,316股。

2017年4月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84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86,858,316 股新股,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6个月内有效。

二、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情况

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16年末总股本1,306,285,261股为基数,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1.71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223,374,779.63元,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已于2017年5月25日实施完毕。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调整

根据公司2016年7月14日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的,将对发行底价做相应调整。鉴于公司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调整如下:

1、 发行价格的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由9.74元/股调整为9.57元/股(即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不低于9.57元/股)。计算公式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调整前的发行价格-每股现金红利=9.74元/股-0.171元/股=9.57元/股。

2、 发行数量的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由不超过186,858,316股(含186,858,316股)调整为不超过190,197,513(含190,197,513股)。计算公式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数量=募集资金总额÷调整后的发行价格=1,820,000,000元÷(9.74元/股-0.171元/股) =190,197,513股。

除以上调整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