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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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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员工持股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2017-06-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93 证券简称:粤泰股份 编号:临2017-059号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员工持股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促进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为充分调动管理者和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核心人员,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同时也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发展。根据中国证监会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推出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筹划情况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规模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下限拟为人民币1亿元、上限拟为人民币3亿元,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成立后全额认购由具备资产管理资质的专业机构设立的对应的产品计划的劣后级份额,该产品计划的具体形式目前尚未确定,该产品计划的资金总额下限拟为人民币3亿元,上限拟为人民币6亿元。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二、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股票来源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股票拟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含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公司股票。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范围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的确定标准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公司正式员工:

(1)在职公司董事(不包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在职并在册的公司本部、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部门副经理以上人员。

(3)在职并在册的公司本部、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业务骨干员工。

符合条件的员工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参与名单经董事会审核确认、监事会核实,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四、风险提示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充分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防止内幕信息泄露, 公司董事会本着稳健的原则将关于筹划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事项进行公告。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尚处于筹划阶段,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公司将及时启动对该计划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讨论并征求员工意见,该计划从推出到实施尚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尚存不确定性。待该计划确定后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出具明确的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并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在此过程中,员工持股计划的推出面临着政策、利率、经济周期、流动性等诸多不确定性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