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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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2017-06-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15 证券简称:茶花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31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公司本部福州变更为公司本部福州和上海。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已经2017年6月12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0号)核准,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8.3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0,22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798.0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5,422.00万元。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2月7日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闽华兴所(2017)验字H-002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计划,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①家居塑料用品新建项目投产后将新增年产3万吨日用塑料制品的生产能力;②婴童用品新建项目投产后将新增年产奶瓶800万个、奶嘴3,200万个以及婴童辅助用品309万个(套)的生产能力;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承担公司产品的研发任务,主要包括产品外观设计、功能设计、结构设计、包装设计及模具设计。

(二)募集资金使用进展情况

2017年2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茶花家居塑料用品(连江)有限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茶花家居塑料用品(连江)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43,222.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茶花家居塑料用品(连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江茶花”)增资用于实施家居塑料用品新建项目、婴童用品新建项目两个募投项目。公司已与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同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的议案》,同意将合计不超过4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的方式进行存放,存放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且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事项在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上进行操作。上述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2017年2月28日和2017年3月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茶花家居塑料用品(连江)有限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司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的公告》和《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2017年3月6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3,000.2758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全部自筹资金,置换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上述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2017年3月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二、变更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的具体原因

(一)原计划投资和目前实际投资情况

考虑公司本部福州已有现有房产,及现有的外观设计、结构设计和模具设计等资源共享的原因,公司原计划将公司本部福州作为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有利于承担公司产品的研发任务。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该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472.95万元。

(二)变更实施地点的具体原因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经综合评估后认为,上海是研发设计人才的聚集地之一,有利于公司引进更优秀的研发设计人才,优化研发设计团队的结构,完善研发设计机构的功能;其二,上海是国际化的时尚之都,有利于公司更快接收到符合国内外市场流行趋势的信息,有利于研发、设计更具时尚元素及满足消费者需求的产品,提高产品的附加值,树立高端品牌形象。公司在上海租赁办公场所,引进人才,配套研发设施,建立公司研发中心上海工作站。因此,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原先的公司本部福州变更为公司本部福州和上海等两个实施地点,并加大模具设备投入,加快研发中心建设。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原计划投资金额不变,未涉及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且有利于公司提升对市场的反应速度,有利于研发、设计更具时尚元素及满足消费者需求的产品,提高设计效率,缩短新产品开发时间,提高公司的市场份额。

四、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已经2017年6月12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即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原先的公司本部福州变更为公司本部福州和上海等两个实施地点。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核查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经营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投资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同意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核查后,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没有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后,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核准文件,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同意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独立意见;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