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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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广汇汽车服务
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中期票据
获得注册的公告

2017-06-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97 证券简称:广汇汽车 公告编号:2017-031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广汇汽车服务

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中期票据

获得注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8月29日召开的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授权公司管理层审批2016年度限额内融资活动范围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向各金融机构、向各有权监管机构提交的以及境外发行的、单项融资金额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40%以内的授信/借款事项以及发行融资工具事项,授权公司管理层审批。本授权有效期为自本议案经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有效。(相关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广汇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汇有限”)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文件《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7】MTN354号),同意接受广汇有限中期票据注册。《接受注册通知书》主要内容如下:

1、广汇有限本次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人民币30亿元,注册额度自本通知书落款之日起 2 年内有效,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

2、广汇有限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接受注册后如需备案发行的应事前先向交易商协会备案。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广汇有限将根据上述通知要求,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工作规程》、《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有关规则指引规定,择机发行中期票据,本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600297 证券简称:广汇汽车 公告编号:2017-032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广汇汽车服务

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

获得注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8月29日召开的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授权公司管理层审批2016年度限额内融资活动范围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向各金融机构、向各有权监管机构提交的以及境外发行的、单项融资金额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40%以内的授信/借款事项以及发行融资工具事项,授权公司管理层审批。本授权有效期为自本议案经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有效。(相关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广汇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汇有限”)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文件《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7】CP116号),同意接受广汇有限短期融资券注册。《接受注册通知书》主要内容如下:

1、广汇有限本次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人民币30亿元,注册额度自本通知书落款之日起 2 年内有效,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

2、广汇有限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短期融资券,接受注册后如需备案发行的应事前先向交易商协会备案。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广汇有限将根据上述通知要求,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工作规程》、《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有关规则指引规定,择机发行短期融资券,本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