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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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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设立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和签署募集资金
监管协议的公告

2017-06-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430 证券简称:张家界 公告编号:2017-034

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设立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和签署募集资金

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下发的《关于核准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88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且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拟设立两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一:

开户名称: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户:建行张家界崇文路支行

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二:

开户名称:张家界大庸古城发展有限公司

银行账户:工行张家界南庄坪支行

账户一和账户二都用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大庸古城(南门口特色街区)项目的资金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将于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就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一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与全资子公司张家界大庸古城发展有限公司、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就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二签订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张家界大庸古城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全权决定和办理本次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及签署本次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需签署的相关协议及文件等。

特此公告。

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000430 证券简称:张家界 公告编号:2017-035

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由董事长赵文胜先生提议于2017年6月1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设立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关于设立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