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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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7-086

债券代码:122093 债券简称:11中孚债

债券代码:122162 债券简称:12中孚债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今日,公司接控股股东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豫联集团”)通知,豫联集团于近两个交易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近两个交易日,公司控股股东豫联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竞价买入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共计113,160股,增持金额约为521,768元人民币,占公司总股本的0.0065%。本次增持前,豫联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877,946,9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412%;本次增持后,豫联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878,060,083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419%。

二、后续增持计划

2017年5月1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临2017-063号公告):豫联集团及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自2017年5月12日起6个月内,在公司股票价格低于5元/股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豫联集团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根据近来豫联集团及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的合计情况,至今豫联集团增持金额累计达人民币45,478,062.79 元,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金额累计达人民币5,039,835.21元,详细情况见公司分别于2017年5月16日、2017年5月18日、2017年5月20日、2017年5月23日、2017年5月25日及2017年6月3日披露的临2017-064号公告、临2017-066号公告、临2017-067号公告、临2017-068号、临2017-071号及临2017-072号公告。本次豫联集团的增持为前述增持计划的具体实施,本次增持后,豫联集团还将持续关注公司股价走势及资本市场变化,并结合自身发展规划,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情况下,适时执行上述增持计划。

三、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四、豫联集团及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201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豫联集团及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595 证券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2017- 087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延期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延期后的召开时间:2017年6月26日

一、 原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 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6月23日

3. 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二、 股东大会延期原因

公司于 2017 年 6月 8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83号)。

公司控股股东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向董事会提出增加临时提案,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原定于2017年6月23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延期至2017年6月26日。本次股东大会延期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 延期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 延期后的现场会议的日期、时间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6月26日 15点00分

2. 延期后的网络投票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自2017年6月26日

至2017年6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 延期召开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其他相关事项参照公司2017年6月8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83)。

四、 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地址、电话及联系人:

联系地址:河南省巩义市新华路31号

电话:0371-64569088

传真:0371-64569089

邮编:451200

联系人:杨萍、丁彩霞

五、 上网公告附件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