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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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仲裁事项的公告

2017-06-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26 证券简称:胜利精密 公告编号:2017-072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仲裁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仲裁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6月 13 日收到苏州仲裁委员会受理通知书(【2017】苏仲裁字第332号)通知,苏州仲裁委员会受理了公司提交的以彭立群为被申请人的仲裁申请书及附件。

二、本次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仲裁当事人

1、申请人: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苏州高新区浒关工业园浒泾路55号

法定代表人:高玉根

2、被申请人:彭立群

通讯地址:上海市北京西路968号嘉地中心23楼国浩律师(上海)律师事务所

(二)申请事项

1、请求确认被申请人授权律师于2017年5月24日以律师函向申请人发出的解除2016年10月24日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的解除通知无效,被申请人应继续履行《股权转让协议》;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立即向申请人支付148,141,962.14元业绩承诺补偿金,并支付逾期利息279,247.61元(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1.3倍标准,暂计至申请日,应计至实际支付日);

3、本案的仲裁费、保全费以及申请人为此支出的律师费等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三)事实和理由

1、《股权转让协议》的签订与主要事项的约定

2016年10月24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龙睿有限公司、苏州捷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目标公司)签订了一份《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由被申请人先受让龙睿有限公司持有目标公司49%的股权,申请人再以48,587.45万元的价格受让被申请人按照《股权转让协议》即将持有的目标公司33.77%的股权。

《股权转让协议》第4.2条将上述48,587.45万元总转让款约定分成四期支付,并对四期股权转让款支付的条件进行了详细约定。

《股权转让协议》附件一《支付现金购买股权的利润预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约定,若目标公司在2016、2017、2018年经营利润不达标,则被申请人应当向申请人进行现金补偿。

2、《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合同主要内容已经履行完毕

被申请人已经于2016年11月7日,受让了龙睿有限公司持有目标公司49%的股权,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申请人积极履行合同,按照约定向被申请人支付了第一期的股权转让款25,874,500元和第二期的110,000,000元,并应被申请人的要求,提前支付了第四期的部分股权转让款30,000,000元。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16年11月29日,完成目标公司股权与法定代表人工商变更登记,《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合同内容已经履行完毕。

3、目标公司经营利润不达标,申请人已主张业绩承诺补偿金

依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苏州捷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2016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被申请人未能完成盈利预测的盈利目标。

2017年5月6日,申请人向被申请人发出书面《通知函》要求其在2017年5月31日前,支付业绩承诺补偿金148,141,962.14元。

4、被申请人委托律师发函,单方要求解除《股权转让协议》

2017年5月24日,被申请人以申请人要求其撤掉总经理职务以及不配合签订《资管协议》,开立托管账户为由,委托律师以律师函的形式向申请人发出了解除《股权转让协议》的通知。

申请人认为:申请人自始至终都在积极履行合同义务,不存在被申请人所述的违约行为,且《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已经履行完毕;被申请人的解除通知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显属无效。同时,被申请人应当及时履行支付业绩承诺补偿金的义务。

三、仲裁判决情况

本案已由苏州仲裁委员会受理,目前尚未开庭审理。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公告的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该仲裁事项尚在受理阶段,公司将就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苏州仲裁委员会受理通知书(【2017】苏仲裁字第332号)》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6 月 14 日

证券代码:002426 证券简称:胜利精密 公告编号:2017-073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6月 12 日披露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9)。该公告中未披露公司审查相关人员是否属于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的结果,现补充披露如下: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高玉根先生,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高玉根先生、副总经理乔奕先生、副总经理吴加富先生、副总经理吴娴女士、副总经理殷勤女士、财务负责人王成先生,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程晔先生,公司审计部经理刘龙宇先生,经公司审查均不属于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除上述补充外,原《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中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6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