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华昌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上市公告
证券代码:112508 证券简称:17华昌01 公告编号:2017-041
湖北华昌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上市公告
第一节 绪言
重要提示
湖北华昌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厦门港务”或“本公司”)董事会成员已批准该上市公告书,确信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的和连带的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对湖北华昌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上市申请及相关事项的审查,均不构成对本期债券的价值、收益及兑付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任何保证。因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等导致的投资风险,由购买债券的投资者自行负责。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级,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级。本期债券发行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为161,563.00万元(2017年3月31日),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含少数股东权益)为161,563.00万元,合并报表口径的而资产负债率为66.74% ,母公司报表口径的资产负债率为48.86% ;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14年-2016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875.38万元,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发行人在本期债券上市前的财务指标符合发行条件。
本期债券上市地点为深交所,本期债券不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不进行质押式回购。
本期债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挂牌(以下简称“双边挂牌”)上市交易。本期债券上市前,若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出现重大变化将影响本期债券双边挂牌交易。本公司承诺,若本期债券无法双边挂牌,债券持有人有权在本期债券上市前向本公司回售全部或部分债券认购份额。本期债券上市后的流动性风险敬请投资者关注。
发行人在向深交所申请本期债券上市时,已与受托管理人就债券终止上市的后续安排签署协议,约定如果债券终止上市,发行人将委托该受托管理人提供终止上市后债券的托管、登记等相关服务。
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的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债券持有人会议、债券受托管理人以及其他重要事项等信息,请仔细阅读《湖北华昌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和《湖北华昌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上述材料已刊登在2017年3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投资者亦可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w.cn)以及巨潮资讯网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查询。
发行人股票(简称:华昌达;代码:300278)因筹划重大事项于2017年4月25日申请股票停牌并披露《关于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26),于2017年5月2日披露了《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31),于 2017年5月9日确认所筹划事项为重大资产重组,于2017年5月9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32),并于2017年5月16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35),于2017年5月24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披露自2017年5月25日(星期四)上午开市起继续停牌,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第二节 发行人简介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名称:湖北华昌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泽
公司设立日期:2003年2月27日
公司上市日期:2011年12月16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54,504.34万元
实缴资本:人民币54,504.34万元
公司注册地址:湖北省十堰市东益大道9号
邮政编码:442012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张琳
联系电话:0719-8767909
所属行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中“C35专用设备制造业”
经营范围:机械设备及电气、环保设备、机械输送系统设计、制造、销售、安装、检修;机械、电器设备、仪器仪表、刃量具、工装夹具,仪器仪表,检测设备,电子计算机及配件,软件,办公设备及耗材,水泵阀门、五金交电、橡胶制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和国家限制经营的化学品)、金属材料、建材销售;汽车零部件生产及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营业执照注册号:420300000044579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300744646082Y
公司互联网网址:www.hchd.com.cn
电子信箱:hchd@ hchd.com.cn
传真:0719-8767768
关于公司的具体信息,请见本公司于2017年3月20日披露的《湖北华昌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第五节。
第三节 债券发行、上市概况
一、债券全称
债券全称:湖北华昌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7华昌01”,债券代码“112508”。
二、债券发行总额
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为5亿元。
三、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
本期债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许可[2017]178号”文核准公开发行。
四、债券的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期债券面向符合《管理办法》规定且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合格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公开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债券配售。
五、债券发行的主承销商
本期债券主承销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六、债券面额及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面值100元,平价发行。
七、债券存续期限
本期债券3年期,附第2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七、担保方式
本期债券由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
八、债券年利率、计息方式和还本付息方式
1、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5.96%。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前2年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2年末,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的债券票面利率为存续期内前2年票面利率加上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1年固定不变。
2、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公司债券按年付息,利息每年支付一次,到期一次性还本。若债券持有人在第2年末行使回售权,所回售债券的本金加第2年的利息在投资者回售支付日2019年3月22日一起支付。
3、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7年3月22日。
4、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5、付息日:2018年至2020年每年的3月22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6、兑付日:若投资者放弃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本金兑付日为2020年3月22日;若投资者部分或全部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兑付日为2019年3月22日,未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兑付日为2020年3月2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7、特殊权利条款:
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公司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2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1的票面利率,公司将于本期债券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刊登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公司未行使利率上调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公司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公告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公司;若债券持有人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回售登记期: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九、债券信用等级
根据中诚信评级出具的《湖北华昌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信评委函字【2017】G139-X号),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十、募集资金用途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十一、募集资金的验资确认
本期债券发行人民币5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3月23日汇入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出具了编号为“大信验字[2017]第2-00027号”的验资报告。
第四节 债券上市与托管基本情况
一、债券上市核准部门及文号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7】373号文同意,本期债券将于2017年6月20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进行转让。本期债券简称为“17华昌01”,证券代码分别为“112508”。
二、债券上市托管情况
根据债券登记机构提供的债券登记证明,本期债券已全部登记托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第五节 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
一、 发行人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和2017年3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以及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一季度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
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
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一)合并报表财务指标
■
(二)母公司财务指标
■
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全部债务=短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应付票据+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长期借款+应付债券;
债务资本比=全部债务/资本化总额;资本化总额=全部债务+股东权益;
EBITDA=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投资性房地产折旧及摊销+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EBITDA利息倍数=EBITDA/(资本化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平均总资产报酬率=(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产总额平均余额;
总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平均资产总额;
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平均净资产。
第六节 本期债券的偿付风险及对策措施
关于本期债券的偿付风险及对策措施,请见本公司于2017年3月20日披露的募集说明书。
第七节 债券担保人基本情况及资信情况
(一)担保人基本情况
担保人名称: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28号时代科技大厦23楼2308房
成立时间:1994年12月29日
法定代表人:刘苏华
注册资本:人民币485,210.50万元
经营范围:从事担保业务;投资开发,信息咨询;贷款担保;自有物业租赁。
高新投于1994年由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科学技术发展基金会、深圳市国家电子书应用工业性实验中心和深圳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共同发起成立,初始注册资金为1亿元。后经过多次增资和股权转让,高新投注册资本达到48.52亿元。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高新投35.69%股份,为控股股东。
高新投是国内最早成立的专业担保机构之一,形成了以融资担保、保证担保和创业投资为主,小额贷款和典当贷款为辅的业务格局。融资担保方面,高新投主要提供流动资金贷款担保和小微企业集合信贷担保等;保证担保方面,高新投主要提供投标保函、履约保函和诉讼保全担保等;创业投资方面,高新投主要为中小企业提供直接融资服务,扶持科技型企业发展壮大。
(二)担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担保人2015年审计报告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利安达审字【2016】粤A1067号审计报告,担保人2016年1-9月财务报表未经审计。最近一年及一期,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和相关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偿债能力方面,高新投无银行贷款等刚性债务,整体负债水平较低。最近一年及一期末,担保人流动比率分别为11.90和16.05,速动比率分别为11.89和16.04,担保人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均较高,短期偿债能力较好。最近一年及一期末,担保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20.50%和21.87%,长期偿债能力较强。
盈利能力方面,近年来,高新投除了进一步稳固担保业务,加大创业投资业务规模,同时开始涉足小额贷款、互联网金融等新业务,营业收入呈现较快增长态势。2015年度,担保人主营业务毛利率为77.98%,净资产收益率为9.48%。担保人各项盈利指标较好,盈利能力较强。
综合来看,高新投作为专业性的担保机构,具备很强的综合实力,能够为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提供有力保障。
(三)担保人资信状况
担保人资信状况优良,经营管理规范、财务状况健康,保持着良好的信用等级,在银行贷款还本付息方面无违约记录,与国内多家大型银行建立了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具有较强的间接融资能力。
经中诚信评估2016年9月综合评定,高新投2016年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公司的代偿能力很强,违约风险很小。
(四)担保人累计对外担保余额
截至2016年9月末,担保人为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余额为393.70亿元,占担保人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比例为617.92%。
第八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
关于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内容,请见本公司于2017年3月20日披露的募集说明书。
第九节 债券跟踪评级安排说明
根据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管要求和中诚信评级的业务操作规范,在本期公司债存续期(本期公司债发行日至到期兑付日止)内,中诚信评级将对其进行跟踪评级。
定期跟踪评级报告每年出具一次,跟踪评级结果和报告于发行人年度报告披露后2个月内出具。定期跟踪评级报告是中诚信评级在发行人所提供的跟踪评级资料的基础上做出的评级判断。
在发生可能影响发行人信用质量的重大事项时,中诚信评级将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程序,发行人应根据已作出的书面承诺及时告知中诚信评级相应事项并提供相应资料。
中诚信评级的跟踪评级报告和评级结果将对发行人、监管部门及监管部门要求的披露对象进行披露。
在持续跟踪评级报告出具5个交易日内,中诚信评级将把跟踪评级报告发送至发行人,并同时发送至交易所网站公告,且交易所网站公告披露时间将不晚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如发行人不能及时提供跟踪评级所需资料,中诚信评级将根据相关主管部门监管的要求和中诚信评级的业务操作规范,采取公告延迟披露跟踪评级报告,或暂停评级、终止评级等评级行动。
第十节 发行人近三年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况的说明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公告之日,发行人最近三年在所有重大方面不存在违法和重大违规行为。
第十一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期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数额
根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发行人财务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经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9月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于2016年9月19日召开的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发行人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发行不超过5亿元(含5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 本期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募集资金用途不得变更。
募集资金用款主体如下:
单位:万元
■
随着发行人运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加大,除自有资金外,尚存在一定的资金缺口,公司计划将本期债券所募集的5亿元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公司的经营规模扩大及区域扩张将面临较大的资金需求。为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保障公司长期发展,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安排5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为公司日常运转及已取得项目的后续开发提供资金支持。本期债券的发行将有助于公司更好地应对经营规模扩大所带来的资金周转压力,对于保障公司顺利进行项目开发及运营具有重要意义。
三、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安排
公司指定如下账户用于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及兑息、兑付资金的归集和管理:
收款人名称:湖北华昌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张杨支行
账号:719900018010838
四、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增强短期偿债能力
以2016年9月末公司财务数据为基准,本期债券发行完成且募集资金5亿元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后,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资产负债率水平将有所上升,由发行前的60.58%上升为发行后的64.99%,将上升4.41个百分点,合并财务报表的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将由发行前的93.59%降至发行后的77.48%,发行人债务结构将得到一定的改善。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流动比率将由发行前的1.12增加至发行后的1.34。公司流动比率将有较为明显的提高,流动资产对于流动负债的覆盖能力得到提升,短期偿债能力增强。
(二)锁定公司财务成本
公司对于资金需求量较大,而金融调控政策的变化会增加公司资金来源的不确定性,增加公司资金的使用成本,因此要求公司拓展新的融资渠道。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确定为固定利率,有利于公司锁定公司的财务成本,避免由于贷款利率上升带来的财务风险。同时,将使公司获得长期稳定的经营资金,减轻短期偿债压力,使公司获得持续稳定的发展。
(三)有利于保持资金稳定性,避免利率波动的风险
通过发行本期公司债券,公司可以获得长期稳定的资金,增强公司整体资金使用的稳定性,同时锁定长期融资成本,避免市场利率波动带来的资金风险。
(四)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
公司自设立以来,主要资金来源为内部经营积累、外部信贷融资、财政补贴和银行间产品的融资。通过本期发行公司债券,将拓宽公司融资渠道,完善和丰富公司融资结构。
综上所述,本期发行公司债券,将有效地拓宽公司融资渠道,增强公司的短期偿债能力,完善公司的债务结构,锁定公司长期融资成本,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稳定的中长期资金支持,有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第十二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发行人的对外担保情况
除集团内关联方担保,发行人无对外担保的情况。
二、发行人涉及的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存在如下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
2015年11月13日,长春恒瑞机械设备研制有限公司向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就其与华昌达之间的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利国街12号工程的承揽合同纠纷请求华昌达向其给付工程款2,393,600元,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给付利息,支付违约金532,400元,并承担诉讼费、邮寄送达费和律师代理费。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除上述披露部分以外,发行人不存在其他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将对其业务经营及其资产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第十三节 有关当事人
一、 发行人
名称:湖北华昌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泽
住所:湖北省十堰市东益大道9号
联系电话:0719-8767909
传真:0719-8767768
联系人:张琳
二、 主承销商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骥
项目主办人:程欢
项目成员:杨晓虹、屠修远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24层
电话:021-23153888
传真:021-23153500
三、 发行人律师
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张学兵
经办律师:顾峰、高婷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六号SK大厦33、36、37层
电话:010-59572288
传真:010-65681022/1838
四、 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胡咏华、吴卫星
注册会计师:伍志超、向辉、张文娟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层
电话:010-82330558
传真:010-82327668
五、 资信评级机构
名称: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关敬如
经办分析师:唐启元、曾永健、刘春天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0号安基大厦8楼
电话:021-51019090
传真:021-51019030
六、 担保人
名称: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苏华
联系人:白俊峰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28号时代科技大厦23楼2308房
电话:0755-82852463
传真:0755-82852555
七、 债券受托管理人
名称: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骥
联系人:杨晓虹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24层
电话:021-23153888
传真:021-23153500
八、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湖北华昌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联系人:焦珣
联系地址:上海市陆家嘴环路1088号
电话:021-20776608
传真:021-58765082
九、 公司债券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名称:深圳证券交易所
总经理:王建军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
电话:0755-88668888
传真:0755-82083667
十、 公司债券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总经理:戴文华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大厦18楼
电话:0755-25938000
传真:0755-25988122
第十四节 备查文件
1、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2、 主承销商出具的核查意见;
3、 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4、 资信评级公司出具的资信评级报告;
5、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6、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7、 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期发行的文件;
8、 担保函、担保协议。
湖北华昌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2017年6月16日
(住所:湖北省十堰市东益大道9号)
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24层)
签署日期:二〇一七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