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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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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
补充质押的公告

2017-06-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984 股票简称:建设机械 编号:2017-046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

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6月15日,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柴昭一先生《关于所持建设机械股份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补充质押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2016年11月1日,柴昭一先生将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5,820,000股质押给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 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该质押式回购交易初始交易日为2016年11月1日,购回交易日为2018年10月31日,已在银河证券办理了相关手续。

由于近期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下跌,根据上述股票质押回购交易业务相关协议的约定,柴昭一先生于2017年6月12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7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补充质押给银河证券,质押期限自2017年6月12日至2018年10月31日。上述补充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17年6月12日办理完毕。

2、2016年11月4日,柴昭一先生将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5,820,000股质押给银河证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该质押式回购交易初始交易日为2016年11月4日,购回交易日为2018年11月5日,已在银河证券办理了相关手续。

由于近期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下跌,根据上述股票质押回购交易业务相关协议的约定,柴昭一先生于2017年6月12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7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补充质押给银河证券,质押期限自2017年6月12日至2018年11月5日。上述补充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17年6月12日办理完毕。

3、2016年11月14日,柴昭一先生将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9,940,000股质押给银河证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该质押式回购交易初始交易日为2016年11月14日,购回交易日为2018年11月15日,已在银河证券办理了相关手续。

由于近期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下跌,根据上述股票质押回购交易业务相关协议的约定,柴昭一先生于2017年6月12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补充质押给银河证券,质押期限自2017年6月12日至2018年11月15日。上述补充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17年6月12日办理完毕。

4、2017年4月18日,柴昭一先生将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6,000,000股质押给银河证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该质押式回购交易初始交易日为2017年4月18日,购回交易日为2018年4月18日,已在银河证券办理了相关手续。

由于近期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下跌,根据上述股票质押回购交易业务相关协议的约定,柴昭一先生于2017年5月25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7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7%)补充质押给银河证券,质押期限自2017年5月25日至2018年4月18日,补充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17年5月25日办理完毕,上述内容详情参见公司于2017年6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建设机械关于公司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补充质押的公告》(2017-042)。同样由于近期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下跌,根据上述股票质押回购交易业务相关协议的约定,柴昭一先生于2017年6月12日再次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1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8%)补充质押给银河证券,质押期限自2017年6月12日至2018年4月18日,上述补充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17年6月12日办理完毕。

柴昭一先生本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是对其前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若公司股价受二级市场不稳定因素影响进一步下跌并出现平仓风险,柴昭一先生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购回等方式应对上述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柴昭一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64,1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7%,其中质押股份合计63,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96%。

特此公告。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