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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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2017-06-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04 证券简称:*ST弘高 公告编号:2017-058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于2017年06月13日向公司下发《关于对北京弘高创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7】第154号)(以下简称“关注函”)。公司对关注函提出的问题进行了逐一核查,现就相关事项回复说明如下:

1、2017年5月26日,你公司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你公司决定续聘上会事务所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请详细说明你公司在续聘上会事务所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情况下,聘请中兴财事务所对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进行重新审计的原因。

回复:

2017年0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因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事务所”)近几年均为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故公司按惯例拟续聘其为2017年财务审计机构。同日,上会事务所对公司2016年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公司经营业务情况,虽然实质性影响金额暂时无法确定,但预计2016年度盈亏性质不会发生变化。由于公司2016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公司股票被施行“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股票简称由“弘高创意”变更为“*ST弘高”。随后公司董事会披露了拟启动的解决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对2016年度会计数据的重新梳理、各类资料的补充完整、重新梳理公司的内控及各项流程以及继续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或重新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 2016 年年报进行审计等,以期尽快消除无法表示意见的影响,恢复公司股票正常交易。

公司自2017年5月启动重新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2016年年报进行审计的工作,考虑到本次审计的特殊性以及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已为公司服务多年,为确保审计工作独立客观,决定新聘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对2016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经过前期的细致沟通和预审,公司决定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为201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中兴财事务所是全国知名会计师事务所,是全国20强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具备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已为数十家企业上市申报审计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提供服务,符合公司本次审计工作的要求。

2、根据《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2016年度为本次重组交易标的相关股东履行业绩承诺的最后一个年度,请自查并说明相关方履行业绩承诺尚需履行的程序及预计所需时间。

回复:

公司2016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造成相关股东暂时无法履行在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时做出的业绩承诺及补偿措施。根据公司经济业务情况,虽然实质性影响金额暂时无法确定,但预计2016年度盈亏性质不会发生变化。为尽快消除无法表示意见的的影响,公司决定拟聘请中兴财光华事务所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重新审计。待公司2016年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意见后,公司将请会计师事务所依照《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约定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及《减值测试报告》,如果涉及相关补偿义务,即协助相关股东及时办理补偿事项。目前2016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正在推进,预计完成时间为2017年7月中下旬,相关方履行业绩承诺将在《专项审核报告》及《减值测试报告》后完成。

此外,我司于2017年05月0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7】第 98 号),鉴于公司2016年度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故年报问询函中的相关问题尚不能准确答复。待公司重新出具2016年年度审计报告后,我司将以此为准,尽快完成问询函的回复工作,报送全部有关说明材料并履行信息披露相关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