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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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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深圳佳创视讯签署
《共同创新试播虚拟现实业务的合作协议》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2017-06-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156 证券简称:华数传媒 公告编号:2017-032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深圳佳创视讯签署

《共同创新试播虚拟现实业务的合作协议》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数传媒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数传媒”或“公司”)与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创视讯”)签署了《共同创新试播虚拟现实业务的合作协议》,相关情况如下:

一、协议签署背景

虚拟现实技术作为下一代的计算平台和交互平台,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在此背景下,华数传媒与佳创视讯基于双方各自优势,签署试播虚拟现实业务的合作协议,充分利用广电网络高带宽传输和稳定性等优势以及佳创视讯在虚拟现实相关的技术研发与内容制作成果,共同开展“虚拟现实+广播电视”(即“VR+广电”)的产业化运营合作,联手建设国际领先的广播电视虚拟现实播控云平台及终端业务呈现系统。双方将共同参与,在公司网络范围内先行开展虚拟现实相关业务的试播,积累运营经验,为下一步大规模推广虚拟现实业务,实现“VR+广电”的产业化夯实基础。

二、协议主要内容

1、试播目的

公司与佳创视讯共同参与,共同创新,共同完成前期的必要验证,如技术、市场、用户反馈和影响力等的验证。共同广泛收集相关反馈,认真总结试播经验,为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技术系统、创新业务模式,从而大规模推广虚拟现实业务,打造虚拟现实产业最大的生态链,创建“VR城市”,创造基础条件,积累必要经验。

2、试点城市选择

经协议方提议,公司将与佳创视讯在公司网络覆盖的范围内选择试点城市,试播虚拟现实业务,并选取一定数量的、符合条件的数字电视用户,作为虚拟现实业务的试点用户。

3、试播业务形态

公司与佳创视讯一致认同,试播期间,将主要采取全景视频业务与VR视频业务两种业务形态,两种业务形态各有特点,互相支撑,充分体现虚拟现实技术的特点和广电特色,均支持录播与直播两种播出方式。

4、试播工作的部署

关于此次虚拟现实业务试播事项涉及到的有关内容、节目编排、试播用户和终端的选择、试用信息反馈与用户访谈、培训、试播工作小组的组成、试播的总结与报告、协议双方的分工小结等安排都已在协议中拟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

5、协议生效及有效期

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合同章或公章后即生效。本协议的有效期限至试播到期日终止。

三、风险提示

上述协议仅为双方业务试播合作协议,后续大规模开播合作尚待进一步落实,双方合作最终实施的效果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