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千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955 证券简称:大千生态 公告编号:2017-019
大千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千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6月29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17年7月3日上午10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栾剑洪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1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选举栾剑洪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倪萍女士为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栾剑洪先生、倪萍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选举以下成员组成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栾剑洪、徐从才、桑坤,其中主任委员由栾剑洪担任。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蒋新红、宋燕霞、许忠良,其中主任委员由蒋新红担任。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徐从才、蒋新红、蒋国健,其中主任委员由徐从才担任。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宋燕霞、徐从才、倪萍,其中主任委员由宋燕霞担任。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许忠良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王正安先生为执行总经理,聘任倪萍女士为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聘任李晓军先生为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聘任马万荣先生、孔瑞林先生、李月刚先生为副总经理。以上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议第一、第三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大千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大千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3日
附件:
董事长、副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栾剑洪先生:1963 年出生,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曾在北京商业管理干部学院、南京财经大学担任教师;曾任江苏省中裕投资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江苏大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监事,江苏省引力包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倪萍女士:1961年出生,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曾任江苏省供销合作总社财会处副处长、江苏省供销合作总社财务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江苏大千设计院有限公司董事、横琴花木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爱淘苗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许忠良先生:1961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副研究员。曾任北京商业管理干部学院教师、联合国粮农组织中国水果蔬菜流通开发培训中心副主任,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科技推广中心处长、副主任,全国青年联合会第七届委员会委员。 2004年至2014年6月任本公司董事长,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江苏大千设计院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正安先生:1972年出生,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镇江通华电器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江苏省中裕投资实业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本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执行总经理,兼任江苏大千苗木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江苏大千设计院有限公司监事,江苏洪泽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马万荣先生: 1965年出生,本科学历。曾在南京晓庄师范学院附中任教,曾任南京得一生活用品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李晓军先生:1974年出生,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南京市园林建设总公司副总工程师,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江苏大千设计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孔瑞林先生:1974年出生,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江苏省建筑工程公司项目副总经理、江苏省古典建筑园林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江苏顺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李月刚先生:1971年出生,曾任盐城市园林处采供科科长,盐城市园林工程总公司项目经理、本公司的项目经理、总经理助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江苏洪泽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江苏大千苗木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证券代码:603955 证券简称:大千生态 公告编号:2017-020
大千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千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6月29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7月3日下午2点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吴颖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会选举吴颖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吴颖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大千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7月3日
附件:
监事会主席简历
吴颖女士:1964 年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曾任安徽省新华书店财务部会计、副主任、主任,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原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计财部主任。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第三巡视督导组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