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临2017-036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2017年3月10日上海景兴减持股份计划实施之前,上海景兴持有莎普爱思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7,500,000股,占莎普爱思总股本177,248,626股的9.87%。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上海景兴出于自身战略发展规划的需求和对外投资的资金需要,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2017年3月10日)起三个交易日后至2017年6月30日止,上海景兴将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300万股的莎普爱思股份(占莎普爱思总股本177,248,626股的1.69%),减持价格不低于人民币37元/股,若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将对减持价格作相应调整。
●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本次减持计划期满,上海景兴因二级市场价格及窗口期限制的原因,在减持计划期间内未能实施减持。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海景兴持有莎普爱思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4,500,000股,占莎普爱思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后总股本248,148,076股的9.87%。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莎普爱思”)董事会于近日收到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景兴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景兴”)《关于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现将其有关减持股份计划实施结果情况等内容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情况
(一)持股5%以上股东的名称:上海景兴
(二) 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所持股份来源:
截至2017年3月10日,上海景兴减持股份计划实施之前,上海景兴持有莎普爱思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7,500,000股,占莎普爱思总股本177,248,626股的9.87%。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海景兴持有莎普爱思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4,500,000股,占莎普爱思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后总股本248,148,076股的9.87%。
上海景兴上述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取得的股份及其发行上市后以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三)持股5%以上股东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有关情况:
根据上海景兴有关其减持股份计划的《通知函》,本公司于2016年9月3日披露上海景兴减持股份计划,详细内容请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53)。
截至2016年9月3日,上海景兴持有莎普爱思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9,500,000股,占莎普爱思总股本177,248,626股的11.00%。
自上海景兴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披露后,上海景兴自2016年10月31日至2016 年11月23日止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总量为200万股的莎普爱思股份,减持价格区间为43.32元/股至45.03元/股。由于公司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13,873,626股已于2016年12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莎普爱思总股本增加至177,248,626股,上海景兴持有莎普爱思1,750万股占莎普爱思总股本177,248,626股的9.87%,股权比例被动稀释。因主动减持股权和股权被动稀释,上海景兴累计持股变动比例达到了5.12%。2016年12月17日上海景兴向公司发送了《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细内容请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77)和《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实施上述减持计划后,上海景兴持有莎普爱思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7,500,000股,占莎普爱思总股本177,248,626股的9.87%。详细内容请见本公司于2017年3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08)。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根据上海景兴有关其《减持股份计划》,本公司于2017年3月10日披露上海景兴本次减持股份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上海景兴出于自身战略发展规划的需求和对外投资的资金需要,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至2017年6月30日止,上海景兴将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300万股的莎普爱思股份(占莎普爱思总股本177,248,626股的1.69%),减持价格不低于人民币37元/股,若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将对减持价格作相应调整。
详细内容请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10)。
三、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1、实施减持股份计划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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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减持后的实际持股情况:
自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之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年6月8日)起,本公司总股本由177,248,626股增至248,148,076股,本公司股东上海景兴所持有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同比例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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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前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和“实施后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分别按本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前总股本177,248,626股与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后总股本248,148,076股计算。
上海景兴在本次减持期间未减持莎普爱思股票,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前后,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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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海景兴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有关减持承诺一致。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但未实施减持的原因:
本次减持计划期满,上海景兴因二级市场价格及窗口期限制的原因,在减持计划期间内未能实施减持。
(四)本次减持股份实施结果对本公司的影响:上海景兴不属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上海景兴本次未减持莎普爱思股票,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