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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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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7-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266     股票名称:北京城建   编号:2017-22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7月4日,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公司现有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设立公司开发康庄棚改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城建兴华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华公司”)在北京市延庆区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负责北京市延庆区康庄镇一二三街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开发运作。

项目公司名称暂定为北京城建兴华康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兴华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占股权比例100%。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北京城建兴华地产有限公司发行债权融资计划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城建兴华地产有限公司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发行债权融资计划,融资金额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期限2+1年(即第三年可以提前还款),年综合资金成本5.9%,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2017-23号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关于发起设立北京城建兴润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

同意公司参与发起设立“北京城建兴润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工商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兴润基金”),投资于北京市丰台区张仪村棚改项目。

兴润基金规模4.3亿元,存续期为5年。构成如下:北京城建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GP,出资400万元,约占基金份额的1%;由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出资3.4亿元,通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担任LP,约占基金份额的79%;由公司出资0.86亿元,担任LP,占基金份额的20%。

该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代华、郭延红回避表决。独立董事胡俞越、陈行、宋建波、周清杰就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北京城建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浦发银行通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共同出资设立兴润基金,投资于公司在手棚改项目,有利于加快推进棚改项目建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2017-24号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6日

证券代码:600266 证券简称:北京城建 公告编号:2017-23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北京城建兴华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华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叁拾伍亿元人民币。截止目前公司对兴华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424,719万元(不含本次35亿)

●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截至目前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于2017年7月4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城建兴华地产有限公司发行债权融资计划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兴华公司正在开发世华龙樾项目。为解决项目开发资金问题,同意兴华公司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发行债权融资计划,融资金额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期限2+1年(即第三年可以提前还款),年综合资金成本5.9%,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北京城建兴华地产有限公司是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金为65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16号,法定代表人:武涛;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商品房等。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6,418,202,372.62元,负债总额12,770,777,316.36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8,342,373,309.51元,银行贷款总额6,013,190,000.00元,营业收入3,915,173,179.58元,净利润为766,445,805.20元,净资产3,647,425,056.26元。

截至2017年3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5,720,060,445.49元,负债总额12,066,496,402.93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8,618,092,396.08元,银行贷款总额5,067,190,000.00元,营业收入453,502,580.49元,净利润为6,138,986.30元,净资产3,653,564,042.56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兴华公司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发行债权融资计划,融资金额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期限2+1年(即第三年可以提前还款),年综合资金成本5.9%,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出席此次会议的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上述担保议案,同意兴华公司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发行债权融资计划,融资金额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为兴华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世华龙樾项目开发,且兴华公司经营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172.21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7.5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六、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兴华公司2017年3月31日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6日

证券代码:600266 证券简称:北京城建 公告编号:2017-24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起设立北京城建兴润基金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 年7月4日,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起设立北京城建兴润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

北京城建兴润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工商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兴润基金”)设立后,将投资于北京市丰台区张仪村棚改项目。现就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兴润基金的基本情况

兴润基金采用有限合伙制设立,规模4.3亿元,构成如下:

北京城建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公司”)出资400万元,担任普通合伙人(简称GP),约占基金份额的1%;

由浦发银行出资3.4亿元,通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有限合伙人(简称LP),约占基金份额的79%;

由公司出资0.86亿元,担任有限合伙人(简称LP),占基金份额的20%。

兴润基金存续期为5年。

二、关联关系说明

作为GP的基金管理公司是由公司、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及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设计发展集团”)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集团公司出资4000万元,持有40%股权;公司出资3000万元,持有30%股权;设计发展集团出资3000万元,持有30%股权。

集团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代华、郭延红回避表决。独立董事胡俞越、陈行、宋建波、周清杰就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北京城建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浦发银行通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共同出资设立兴润基金,投资于公司在手棚改项目,有利于加快推进棚改项目建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兴润基金投资与管理模式

兴润基金设投资决策委员会,作为最高投资决策机构。投资决策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其中公司委派3名。

兴润基金设立后,将投资于北京市丰台区张仪村棚改项目,按年化利率不高于6.40%获取收益,并按季度向LP、GP支付投资收益,在保留必要的运营费用后全额分配,投资收益由各合伙人按照持有份额比例享有。

在投资周期届满或者投资提前终止时,兴润基金将收回的投资本金及投资收益,在扣除各项费用后,全部列入合伙企业的清算资产。各合伙人按照持有份额比例分配。

四、风险分析

公司委派人员在兴润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占多数,且该基金投资于公司的张仪村棚改项目,公司能够控制项目开发建设,不存在失控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