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姚记扑克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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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书签署日期:2017年7月1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简称“《15号准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3、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姚记扑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姚记扑克”)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姚记扑克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4、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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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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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增持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
认可。
二、未来12个月内是否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
动事项,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股份变动的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和集中竞价增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依照《收购管理办法》和《15号准则》,截至到本次公告股份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12,808,820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股份总数3.2250%。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1、股份转让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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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本次转让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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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权益受限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姚记扑克股份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存在7,605,000股被质押。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前六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证券
交易系统买卖姚记扑克股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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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其他重要信息
1、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2、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 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李松
日期:2017年7月17日
《上海姚记扑克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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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李松
日期:2017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