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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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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

2017-07-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尤夫股份 公告编号:2017-076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尤夫股份”)将于2017年7月19日(星期三)召开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投资者说明会,并在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尤夫股份,股票代码:002427)复牌。

2、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尤夫股份,股票代码:002427)于2017年5月22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7年5月22日发布了《关于核实媒体信息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51)。2017年5月26日,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购买事项,根据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尤夫股份,股票代码:002427)自2017年5月31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于2017年5月27日发布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5)。

经公司及有关各方论证和核实,上述重大事项已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尤夫股份,股票代码:002427)自2017年6月6日(星期二)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公司分别于2017年6月6日、6月13日、6月20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8)、《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0)、《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2)。根据《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以下简称“《备忘录第14号》”)的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尤夫股份,股票代码:002427)自2017年6月22日(星期四)开市起继续停牌,并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7)。公司于2017年6月29日、7月6日、7月13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9)、《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3)、《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5)。上述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现经审慎考虑,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为拟以现金支付的方式购买标的公司的部分股权(标的公司属于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行业),并与交易对手方签署了股权收购的框架性协议。本次交易对手方为第三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二、公司在停牌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尤夫股份,股票代码:002427)停牌期间,公司严格依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相关规定,积极推进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

1、公司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审计、律师、评估等中介机构,组织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

2、公司按照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备忘录第 14 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和申报,与相关各方签订保密协议,编制重大资产重组交易进程备忘录等;

3、公司积极与交易对方进行协商谈判,并就本次重组事宜签订意向协议, 与相关各方设计、探讨、论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等内容,对本次重组各个阶段的工作进行细致安排;

4、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 《重组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以下简称“《备忘录第8号》”)等规定,停牌期间每隔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公告,同时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存在不确定性风险,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

自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以来,公司积极与交易对方就本次收购事项进行了商讨和沟通,但由于近期宏观环境、相关政策等客观因素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双方仍未能就交易方案的重要条款(价格和业绩承诺等)达成一致意见,预计难以在较短时间内形成具体可行的方案继续推进本次重组,公司从维护全体股东及公司利益的角度出发,经与交易对方充分协商,并经公司充分讨论和审慎研究论证,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四、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双方未就具体方案最终达成正式协议,交易双方对终止本次交易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公司整体经营状况良好,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对公司业绩无直接影响,不会对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经营规划以及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五、公司承诺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备忘录第8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承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一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六、财务顾问对于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核查意见

公司聘请的财务顾问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银国际”)发表了核查意见,经核查,中银国际认为,尤夫股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期间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所披露的进展信息与实际开展的工作情况相符。尤夫股份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具有合理性,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七、股票复牌安排

公司将于2017 年7月19日(星期三)召开关于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投资者说明会,并在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尤夫股份,股票代码:002427)复牌。公司董事会对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也对长期以来关注和支持公司发展的投资者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指定媒体信息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19日

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尤夫股份 公告编号:2017-077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7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公司现定于2017年7月19日下午15:00-16:00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对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相关问题进行说明。现将有关安排公告如下: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远程互动方式召开,届时公司将针对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1、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7月19日(星期三)下午 15:00-16:00;

2、会议召开地点:全景网“全景·路演天下”( http://rs.p5w.net)。

3、会议召开方式:网络远程互动方式召开。

三、出席说明会的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中介机构代表等相关人员。

四、参加方式

投资者参加方式:投资者可在规定的时间段内登录网站(http://rs.p5w.net),与本公司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本公司及相关人员将及时回答投资者提问。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赖建清

电话:0572-3961786

传真:0572-2833555

六、其他事项

公司将于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通过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