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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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2017-08-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23 证券简称:雅百特 公告编号:2017-069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公司信息披露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已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完毕,并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达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如公司存在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公司股票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暂停上市,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对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之前,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每月至少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司按照前述要求于每月初披露一次风险警示,本月内容与上月相同。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7日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稽查总队调查通字171088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公司已于2017年4月8日发布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3)。2017年5月12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中国证监会拟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公司已于2017年5月13日发布了《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3)。

截止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如公司因此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并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被认定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公司将因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13.2.1条规定的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三十个交易日期限届满后,公司股票将被停牌,直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对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之前,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每月至少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