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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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子公司竞拍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2017-08-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11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7-055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子公司竞拍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2017年8月10日,我公司二级子公司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东方”)之子公司北京滨湖城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湖城镇”)竞拍取得杭州市余杭区余政储出(2017)11号商住用地使用权,成交金额为11.26亿元。本次竞拍由滨湖城镇与济南新荣华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新荣华”)等方共同申请、出资,并联合组建项目公司负责上述地块的开发工作。待项目公司组建完成后公司将及时发布进展公告。滨湖城镇出资来源为自筹资金。

(二)审批程序

公司已于2017年4月28日、2017年6月30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公司子公司新型城镇化开发投资金额的议案》。根据公司子公司国开东方业务发展需要,为加快推进国开东方业务拓展和项目建设,国开东方预计2017年度新增新型城镇化开发投资金额不超过210亿元(包括取得土地使用权、工程建设等)。股东大会已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国开东方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决定投资项目,授权国开东方法定代表人根据相关决定签署文件,并由国开东方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为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本次取得土地使用权为日常经营活动,我公司与济南新荣华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联合竞拍土地使用权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情况

1、出让人: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

2、挂牌编号:余政储出(2017)11号。

3、地块位置:本次挂牌出让宗地位于未来科技城(未来科技城YH02单元商住地块)东至禹航路、南至规划道路、西至相邻土地、北至规划道路。

4、用地性质:商住用地。

5、建设用地面积:43682平方米。

6、规划建筑面积: 建筑控制规模≤65523平方米。

7、出让年限:居住70年、商业40年。

8、成交金额:11.26亿元人民币。

三、合作方情况介绍

济南新荣华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荣振,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龙奥北路海信龙奥九号4号楼1909-1室,经营范围为建筑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批发、零售:建材、钢材、装饰材料、消防设备、机电设备、水暖设备、起重设备;企业营销策划;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建筑劳务分包;建筑规划设计;建筑模型制作。(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我公司与济南新荣华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本次取得土地使用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联合取得土地使用权属于国开东方日常经营事项,增加了国开东方土地储备,有利于拓展国开东方在新型城镇化产业的发展空间。该地块的取得及后续开发符合国开东方外拓项目的布局与拓展,有利于国开东方主营业务稳步、健康发展。

五、风险提示

由于政府宏观调控政策对房地产行业影响较大且行业具有周期性波动的特点,存在相关项目调整、延期或投资不能达到预期收益等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