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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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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股票
期权授予登记完成公告

2017-08-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96证券简称:新经典公告编号:2017-030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股票

期权授予登记完成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登记数量:334万股

●股票期权登记人数:84人

●授予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完成了《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工作,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基本情况

1、2017年6月1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

2、2017年6月28日,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权益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并办理授予权益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3、2017年6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董事会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经过调整后,本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45.60元/股调整为45.24元/股,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等待期、行权期和行权安排情况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三、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2017年8月11日,公司股票期权的授予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相关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1、期权名称:新经典期权

2、期权代码(分三期行权):0000000099、0000000100、0000000101

3、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日期:2017年8月11日

4、本次授予登记的人员及数量:

本次股票期权授予登记人员名单及获授的权益数量与公司于2017年6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之内容一致。

特此公告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603096证券简称:新经典公告编号:2017-031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17年8月11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130万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完成了《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2017年6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董事会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及其所获授权益数量与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一致。

1、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2017年6月29日

2、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130万股

3、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人数:6人

4、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22.44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

6、激励对象名单及获授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完成登记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息、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和红利同时按本激励计划进行锁定。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三、本次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7月10日出具了《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7]000486号),审验了公司截至2017年7月10日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认为:截至2017年7月10日止,公司已收到胡晓红、黎遥、李全兴、罗立辉、余海果、陈鹏等6名授予的股权激励对象缴纳的出资款人民币29,172,000.00元,全部以货币资金出资。6名股权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13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22.44元,以货币资金缴纳限制性股票款合计人民币29,172,000.00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1,300,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27,872,000.00元。截至2017年7月10日止,新经典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及股本为人民币134,660,000.00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2017年8月11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3,336万股增加至13,466万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被动减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明俊在授予前持有公司股份71,584,4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68%,本次授予完成后,陈明俊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占公司新股本比例为53.16%。本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六、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单位:万股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增发限制性股票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公司财务报告的影响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董事会已确定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7年6月29日,在2017年-2020年将按照各期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比例和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总额分期确认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

经测算,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合计为1897.48万元,则2017年-2020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限制性股票的激励成本将在相关成本费用列支。上述结果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九、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二)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