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
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B 公告编号:2017-085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
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 年7月1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71351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回复。2017年8月11日,公司根据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了公开披露,并将反馈意见回复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审核。
现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审核要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回复内容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以及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审核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