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30 证券简称:电光科技 公告编号:2017-028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一)专用设备制造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矿用防爆电器设备、矿用防爆监测监控产品、矿用应急救援产品、石油化工、军工防爆电器及电力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受到国家供给侧改革和去产能的影响,煤炭价格回暖,煤炭生产企业业绩好转,使得公司的矿用防爆产品业务在报告期内有明显的反弹,公司在年初对防爆电器业务进行了一定调整,加强对矿用防爆电器板块生产、销售的投入,电光上海公司、电光宿州公司两家控股子公司的防爆电器生产、销售同比去年都出现大幅增长,矿用防爆电器销售额同比去年同期增长48.75%。
报告期内,公司专用设备制造另一板块为国家电网、国际电力、通信科技等领域中专用的全智能型计量设备、各大系列单、三相电表箱、多组合电表箱、电力专用低压配电柜、高低压电缆分接箱、SMC电气设备箱及户外高压断路器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今年1-6月,电力专用设备制造板块营收和利润出现下滑,主要原因是:电网改造工程的周期都比较长,有一些配套工程,比如变电站、电网等尚未施工完成,各电网去年订购的电表箱等产品,多数积压在仓库里,尚未安装到改造工程中去。相应今年与去年同期相比,电网发标量比去年少了不少,因此,企业业务量也随之减少。根据达得利公司、泰亿达公司多年以来对电力部门电表箱等其他专用配电设施的供货经验分析,电网企业一般是第一年订货,第二年安装,第二年的少量订货主要是用来补充第一年订货的不足或遗漏。所以,从事电表箱生产的企业,业务量有年份具有差异。今年,达得利公司取得绿地地产集团公司的供应商入网资格,取得了中置柜、高压环网柜、开闭所、欧变等产品的生产许可证,这些资格的获得也将给公司持续带来新的业务增长。
(二)教育产业
2016年公司通过收购雅力科技公司和佳芃文化公司以及义乌启育公司,迅速进入国际教育培训市场及高端早幼教领域。公司在已有的教育基础上,通过内生和外延方式立足公司在幼教领域以及国际教育培训市场的地位。在早幼教领域,公司将依托义乌启育公司和佳芃文化公司,在江浙沪地区开展早幼教资源整合和扩张,在国际教育培训和出国留学领域,公司将依托雅力科技公司进行培育发展,扩大国际教育培训市场份额。
2017年1月份,公司成立了全资子公司上海电光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通过设立新的公司,将加快公司向教育产业转型发展,为公司教育产业链的形成发展注入保障,同时增强了公司对教育产业板块的管理。报告期内公司已收购的教育产业发展较为稳定,义乌启育公司在5月份开始纳入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佳芃文化公司上半年新开设2个早教机构,预计9月份开始运行。雅力科技公司对新的教学点进行布局,今年预计将新增2-3个教学点。公司大力支持已收购教育类子公司,对以收购的教育标的进行一些资源对接、运行管理协助、资金支持等,目前教育资产运营良好,发展稳定。
公司在报告期内重点对早幼教领域和留学教育培训领域进行项目储备考察,针对教育行业的特殊性,标的经营的合规性以及标的公司发展的稳定性,公司参与的教育产业基金会对一些优质的教育标的进行锁定,为上市公司培育发展、合规整理一些潜在的并购标的。未来相关政策逐步明了,教育标的规范性提高后,公司会加快对教育标的的收购整合。
公司在今后的发展中,会继续“夯实主业、双轮驱动”的发展基调,坚持专用设备制造,特别是在矿用防爆电器领域,继续保持龙头企业地位,针对今年行情的复苏,公司会加大对矿用防爆电器的支持力度,增加生产、技术投入,确保完成矿用防爆电器板块今年大幅反弹带来的订单增加。在电力专用设备领域,由于受到国家电网改造影响,今年的订单数量对比去年同期出现下滑,公司对达得利公司和泰亿达公司进行了销售策略和产品生产的调整。在教育板块,公司会坚持内生和外延方式扩大现有的教育体量,内生将会加强已并购的雅力科技公司、佳芃文化公司、义乌启育公司在国际教育培训及高端早幼教领域快速发展;外延,会继续关注整个教育资本化市场的发展与动态,积极寻找适合公司发展的教育标的,通过丰裕教育产业基金对一些教育标的进行孵化、规范、培育,待时机成熟的时并入上市公司教育板块。同时,上市公司会加快对成熟教育标的并购整合。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自2017年5月28日起执行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6月12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业经公司 三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6月报表影响数为:其他收益增加92,819.34,营业外收入减少92,819.34。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收购义乌市启育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100%股权,自2017年5月起该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七年八月二十二日
股票代码:002730 股票简称:电光科技 公告编号:2017-025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的形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17年8月21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为9人,实际表决董事人数为9人。公司监事及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石碎标先生主持。与会董事逐项审议了有关议案并做出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内控制度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时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书》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要求自2017年6月12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以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 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 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况。
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的规定,本次会计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备查文件: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2日
股票代码:002730 股票简称:电光科技 公告编号:2017-026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7年8月21日下午在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议案于2017年8月18日通过邮件或电话告知形式发出通知。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为3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为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徐芳艳女士主持。与会监事逐项审议了有关议案并做出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时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书》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要求自2017年6月12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以财政部2017年5月10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的规定,本次会计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查文件: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8月22日
股票代码:002730 股票简称:电光科技 公告编号:2017-027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准则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准则发生变更的议案》, 本次变更公司会计政策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 变更原因
为了规范政府补助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以下简称“新政府补助准则”),新政府补助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新政府补助准则要求,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企业应当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表“其他收益”项目,反映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2、变更时间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自2017年6月12日开始执行,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3、 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 2006年修订和新颁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根据新准则要求,公司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新政府补助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新政府补助准则进行调整,可比会计期间的财务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
5、 变更程序
公司于2017年8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印发关于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的要求,公司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 “其他收益”项目。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本报告期中,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金额92,819.34元,计入营业外收支的政府补助金额720,657.62 元。该变更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本次修订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造成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三、 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及合理性说明
公司于2017年8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经审议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公司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 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 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2日

